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88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林金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少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少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67.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购买原材料预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2、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8.4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银行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35.51%,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收回招标保证金及贷款保证金所致。

  4、存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6.17%,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为新建电站及新增客户储备原材料和库存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82.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随着电站投入,电站项目公司对应增值税留抵金额大幅增加所致。

  6、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66.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长期借款保证金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0.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建电站项目并网验收后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工程物资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94.3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为电站项目储备的库存组件已安装到电站项目所致。

  9、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93.1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全资子公司贵州工厂开始投入建设购买设备预付款大幅增加所致。

  10、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0.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公司产品销售规模较去年同期好转,营运资金需求加大;同时,公司加大对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入,因此借款规模增加所致。

  11、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58.91%,主要原因系上期应付票据本期全部到期支付所致。

  1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52.1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量增长导致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1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32.9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预收新增客户货款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67.4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支付了上年度预提的年终奖所致。

  15、应付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7.05%,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银行贷款,导致计提银行借款利息增加所致。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7.5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一年内到期的银行贷款所致。

  17、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41.4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电站项目公司新增融资租赁借款所致。

  1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984.9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电站项目公司睢宁亚玛顿开始发电实现收益,从而使得少数股东权益大幅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

  1、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29.8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应缴增值税大幅上升及上年同期计入管理税费的税金本期已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所致。

  2、销售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7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外销出货量的增加,使得公司运输费用大幅度增加;同时,报告期内增加了超薄双玻组件质量保险费用,从而使得销售费用与去年同期比较大幅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10.9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随着公司电站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需求量不断增加,公司融资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应借款利息大幅增加所致。

  4、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30.87%,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应收款项部分收回所致。

  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7.99%,主要原因系宁波亚玛顿已纳入报表合并范围,不需再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6、营业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13.16%,主要原因系:(1)光伏减反玻璃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原片供应厂商陆续进入镀膜玻璃领域,产品销售价格竞争加剧。同时,由于我公司没有原片窑炉必须向原片供应商购买,因此采购成本上升,从而使得产品毛利率进一步下降。(2)公司财务费用及销售费用的大幅度上升,使得公司营业利润进一步下降。

  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8.67%,主要原因是本期结转了确认不需再支付的供应商货款所致。

  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743.01%,主要原因是本期计提了响水扶贫电站项目的扶贫款及增加了雇主全额承担的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所致。

  9、利润总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5.9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产品销售毛利下降,财务费用大幅增加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均有一定上涨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5.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利润减少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减少所致。

  1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80.14%,主要原因系产品毛利率下降,再加上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幅度较大,利润总额下降,因此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也随之下降。

  (三)现金流量表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4.3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回的现金增加及原片玻璃采购本期购买产品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0.9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建电站项目投入增加,投资活动现金流出较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53.0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贷款到期还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进展说明

  2017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批准公司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3,200 万股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5,599.76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入《贵州普安县楼下 50MW 农业光伏电站项目》、《江苏徐州丰县耀辉“领跑者”40MW 农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 》、《新建 1GW 智能化超薄双玻组件项目 》。2017年6月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发行申请文件的受理通知。2017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7 年 9 月 1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反馈意见回复并进行了公告。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金锡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89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7年10月26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0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下午15:00—2017年11月2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4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11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订〈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0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7年11月15日-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17年11月17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芹

  联系电话:(0519)88880015-8301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投票时间:2017年11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亚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元代表议案一,2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二: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公司可以写明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投票结果查询。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可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可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的结果。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90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审负责人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内审负责人陈新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新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内审负责人职务,陈新女士辞去该职务后将继续任职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陈新女士的辞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聘请新的内审负责人。

  公司董事会对陈新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8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0月2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董事长林金锡先生因公出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董事林金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 5名董事现场出席,林金锡先生、曾剑伟先生、黄柏达先生、仲鸣兰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17 年10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定于 2017 年11月20日(周一)下午 2: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39 号)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7年10月)

  ■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7-8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7年10月26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董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