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7-034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201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981,027,762(752,296,740*1.3+9,126,000*3/9)股计算,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股本977,985,762(752,296,740*1.3)股计算。

  2、上述数据以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款项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14.05%,主要系本期预付原材料、设备款增加所致。

  2、其他应收款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52.57%,主要系本期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1.44%,主要系本期对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加投资款所致。

  4、在建工程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275.93%,主要系本期陕西工业园及临海工业园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5、应付股利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00%,主要系本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现金股利未发放增加所致。

  6、股本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30.00%,主要系本期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每10股转增3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7、库存股期末数较期初数减少38.24%,主要系本期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所致。

  8、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较期初数增加1,211.47万元,主要系本期新设立子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致。

  (二)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81%,主要系本期应收账款增加额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投资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增加36.29%,主要系本期收到理财产品收益增加所致。

  3、其他收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增加3,787.32万元,主要系本期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调入其他收益,上年同期数据未作追溯调整及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共同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96.86%,主要系本期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将原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调入其他收益,上年同期数据未作追溯调整所致。

  5、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38.53万元,主要系本期新设立的子公司上海伟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亏损所致。

  (三)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项目:

  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69.74%,主要系本期对新疆东鹏合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款增加及临海工业园、陕西工业园建设投入增加共同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107.1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发行限制性股票,本期无此项及本期分红增加共同所致。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数较上年同期数减少202.21%,主要系本期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共同影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核同意公司循环使用不超过3.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短期投资理财业务。2017年1-9月及以前发生延续到本期的公司及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金额为104,000万元,其中已经到期收回本金的合计为69,000万元,实现收益为676.91万元;尚未到期的金额合计为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2.74%。高峰时点数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红阳

  2017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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