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2017第三季度报告
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
2017
报告
第三季度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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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产品概况
2.1基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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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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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无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3.本基金利润分配是按日结转份额。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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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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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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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强化事后监控及分析手段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根据9月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三季度经济运行稳健向好,9月制造业PMI创五年新高,走出扩张趋势,明显超出市场预期,但根据8月份的消费、投资和出口数据显示,内外需求的全面改善尚需时日,短期三驾马车贡献趋于疲弱,9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依然较缓,或在10.1%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大概率不及去年同期,或8%附近;出口增速有望回升,但动能依然不足,对经济的贡献有限,或在7.2%左右。经济下行的压力依存,预计整个三季度经济增速或在6.8%附近,高于6.5%的底部警戒线,较上半年回落0.1个百分点,与上年同期持平;CPI涨幅收窄至1.5%左右,维持低通胀格局。
货币政策层面,在金融去杠杆、监管趋严大背景下,银行贷款指标受限,同业业务增速下降,货币乘数效应减弱,叠加受去年同期高基数效应影响,8月M2增速下行创4个月以来新低。(M2-M1)剪刀差收窄,资金"向实脱虚",融资成本依然处于较高水平。进入9月美元加息预期影响下,美元指数小幅反弹叠加逆回购操作,人民币汇率短期小幅回落,但幅度有限,汇率平稳。9月30日公布的针对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的定向降准政策,凸显了货币政策的灵活性和精准性,叠加相应强监管政策的配套出台,既从全局角度坚定防控金融风险的决心,又明确了普惠金融的政策导向。预计9月M2增速依然维持9%附近,而整个四季度的M2增速放缓成为新常态,货币中性偏紧局面没有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以同业存单、同业存款以及逆回购资产作为主要配置方式,灵活调整同业存单的配置比例。将基金资产安全和基金收益稳定的重要性置于首位,为基金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5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创金合信货币净值增长率为0.872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3403%。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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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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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发生超过120天的情况。
5.3.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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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未发生超过240天的情况。
5.5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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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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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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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的情况。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的情况。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1、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损益。本基金不采用市场利率和上市交易的债券和票据的市价计算基金资产净值。
2、为了避免采用"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按市场利率和交易市价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偏离,从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产生稀释和不公平的结果,基金管理人于每一估值日,采用估值技术,对基金持有的估值对象进行重新评估,即"影子定价"。投资组合的摊余成本与其他可参考公允价值指标产生重大偏离的,可按其他公允指标对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当"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基金管理人应根据风险控制的需要调整组合,其中,对于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应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参考成交价、市场利率等信息对投资组合进行价值重估,使基金资产净值更能公允地反映基金资产价值。
3、如有充足理由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5.9.2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9.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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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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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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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2、《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3、创金合信货币市场基金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原文。
9.2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楼
9.3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