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0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233,190,381.88元,下降34.60%,主要系公司2017年度对苏州优普、日本ELNA投资支付投资款所致。

  (2)、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0,8546,986.14元,增长227.21%,主要系公司2017年度对苏州优普的投资所致

  (3)、应收利息金额较年初增加24,374,506.83元,增长348%,主要系公司结构性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所致。

  (4)、其他应收款金额较年初减少16,003,391.65元,下降67.13%,主要系公司预付土地款已领取土地使用证转增无形资产所致。

  (5)、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62,431,251.88元,下降504.65%,主要系公司对日本ELNA公司投资所致

  (6)、在建工程金额较年初增加26,581,630.98元,增长171.23%,主要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设备改造所致。

  (7)、无形资产金额较年初增加30,579,621.62元,增长54.85%,主要为购置通州高新区土地所致。

  (8)、短期借款金额较年初增加1,300万元,主要为公司子公司江苏荣生电子向银行借款及子公司内蒙古海立委托银行借款1,000万元所致。

  (9)、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1,115,738.40元,下降71.43%,主要系公司对稳定的新客户纳入正常管理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比年初增加4,244,380.89元,增长38.85%,主要系公司子公司内蒙古海立预提电费所致。

  (11)、专项应付款比年初减少10,500,000元,主要系公司子公司新江海动力获得的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结题转增利润所致。

  (12)、其他非流动负债本期比年初增加15,695,968元,增长67.39%,主要系本公司向政府申请的补贴项目增加使政府补贴款增加所致。

  (13)、股本本期比年初增加188,112,794元,增长为30%,主要系201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2、利润表项目: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2017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271,803,560.24元、206,235,338.83元,涨幅分别30.85%、31.73%,主要系公司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2017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4,814,948.74元,涨幅99.96%,主要为销售增长使增值税免抵额增加使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增加和新增土地使土地使用税增加所致。

  (3)、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785,334.23元,涨幅37.83%,主要为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坏账准备所致。

  (4)、投资收益2017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31,737,783.77元,涨幅363.96%,主要为公司结构性理财使利息增加及联营、合营企业产生利润所致。

  (5)、营业外支出2017年1-9月份较上年同期增加383,408.99元,涨幅42.06%,主要为处理公司与客户的纠纷所致。

  (6)、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017年1-9月份分别较上年同期增加62,579,462.56元、11,252,818.60元、51,326,643.96元、46,829,903.85元,涨幅分别为51.74%、76.05%、48.35%、46.70%,主要为公司销售业绩增长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上升57,851,995.93元,涨幅49.24%,主要系2017年1-9月份公司销售增长及对客户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净流出226,635,850.03元,涨幅218.86%,主要系2017年1-9月份公司对外投资及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185,173,908.91元,降幅104.86%,主要系2016年8月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获得12亿资金所致。

  (4)、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去年同期下降12,071,890.94元,降幅198.14%,主要系2017年1-9月份人民币升值所致。

  (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366,029,653.95元,降幅118.76%,主要系以上活动变动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法定代表人 :陈卫东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8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陈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方仁德先生为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提名如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组成如下: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陈卫东先生(主任委员)、丁继华先生、陈忠逸先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陈忠逸先生(主任委员)、羿岳峰先生、陆军先生;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羿岳峰先生(主任委员)、李国伟先生、施平先生;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施平先生(主任委员)、梁子权先生、陈忠逸先生;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陆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丁继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公司总工程师(兼),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邵国柱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徐永华先生、顾洪钟先生、顾义明先生、王军先生、王汉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同意聘任王汉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同意聘任王军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潘培培女士为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潘培培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潘培培女士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info@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门部长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杨洪娟女士为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控股75%的子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海源”)和控股60%的子公司荣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生电子”)以及控股86%的子公司南通海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子”)的发展,保证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和1,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详见公司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内容。

  本议案赞成票6票(关联董事陈卫东先生、陆军先生、丁继华先生分别回避表决),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报的议案》

  《2017年三季报全文》及《2017年三季报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1、陈卫东先生,董事长,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陈卫东先生是江苏省九届人代会代表、江苏省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南通市十二届人代会代表,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南通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曾被评为全国乡镇企业家和被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陈卫东先生1981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研究所所长、设备科副科长、副厂长、厂长、江海有限公司董事长、CEO和党委书记,现为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陈卫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327,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5%。陈卫东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2、陆 军先生,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陆军先生1981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厂长助理、常务副厂长、江海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陆军先生参与研制的“高比容中高压化成箔”项目曾获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现为公司董事、总裁。

  陆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611,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陆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3、丁继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自1995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技术开发部部长、国内贸易部部长,江海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曾被评为南通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南通市“226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现担任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委员。现为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

  丁继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913,3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丁继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4、方仁德先生,副董事长,香港永久性居民,1972年出生,毕业于麻省理工学院。方仁德先生为肇丰集团及其集团多间全资附属公司董事,曾经于美国投资银行Donaldson Lufkin & Jenrette任职。

  方仁德先生为实际控制人香港亿威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5、李国伟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58年出生,毕业于香港大学,主修商业管理。现任香港上市公司亿都 (国际控股) 有限公司之行政总裁兼公司执行董事。李国伟先生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货款部长官,具有多年银行业务、财务及管理顾问及实业管理经验。

  李国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亿威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4219.9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8%。李国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6、梁子权先生,董事,香港永久性居民,1963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主修会计学;并持有澳洲Monash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为澳洲执业会计师公会会员。曾任香港花旗银行企业货款部经理,及拥有多年财务及管理顾问的工作经验。目前任香港上市公司亿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梁子权先生供职于公司实际控制人香港亿威投资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7、陈忠逸先生,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1年出生,现任中国电子元件电容器分会秘书长,陈忠逸先生曾任职于上海天和电容器厂、上海仪电控股集团、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陈忠逸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8、施平,男,教授、博士、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与会计学院院长,南京审计学院教学名师。曾任南京经济学院投资统计系副主任、华泰证券南通营业部总经理、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南京天启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

  施平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9、羿岳峰先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1965年出生。羿岳峰先生就职于辽宁兴中律师事务所,精通法律、公司管理、国际商务。

  羿岳峰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0、邵国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邵国柱先生1980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检验科科长、厂长助理兼任技术科科长、副厂长、江海有限董事、副总裁。邵国柱先生参与研制的“CDSCP高分子聚合物阴极固体铝电解电容器”项目获2007年度南通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江苏省科技进步二等奖。现为高级副总裁。

  邵国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15.478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8%。邵国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1、徐永华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班组长、检验员、质量管理员、生产科副科长、生产科科长、制造管理部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江海股份副总裁。

  徐永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2.378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徐永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2、顾洪钟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顾洪钟先生自1987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销售科副科长、国际合作部副部长、厂长助理、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江海股份副总裁。

  顾洪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5.890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顾洪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3、顾义明先生,副总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电子材料与元件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原电子工业部南京第14研究所工程师,南通江海电容器厂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厂长助理,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裁。曾荣获省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及江苏省优秀新产品开发设计人员的荣誉称号。

  顾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8.74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顾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4、王 军先生,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英国剑桥财务总监高级专业一级认证。王军先生自1989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工艺员、检验员、材料检验员、十车间主任、厂长助理兼第三制造部部长、副厂长、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经理,江海股份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

  王 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61.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9%。王 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

  15、王汉明先生,董事会秘书,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王汉明先生自1987年进入电容器厂,历任电容器厂办公室主任、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海电容器有限公司CEO特别助理、党委专职副书记,江海股份董事会秘书,党委专职副书记。

  王汉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王汉明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王汉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王汉明先生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whm@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16、杨洪娟,女,汉族,高级会计师。1971年出生于南通市通州区三余镇。1994年7月毕业于南通职业大学工业企业会计专业, 1994年8月到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质量检验组长、车间生产组长、制造部核算员、成本会计、财务部副部长等。

  杨洪娟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17、潘培培,女,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出生于南通市通州区五接镇,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2009年7月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曾在制造部和证券部工作。

  潘培培女士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联系方式:电话:0513--86726006;邮箱:info@jianghai.com;传真:0513--86571812)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1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5日以专人方式送达。会议由宋国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钱志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钱志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三季报的议案》

  《2017年三季报全文》及《2017年三季报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本议案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钱志伟简历:钱志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大专学历。钱志伟先生自1984年进入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历任南通江海电容器厂办公室科员、现任江海股份办公室主任。

  钱志伟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钱志伟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9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7年10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有关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公司控股75%的子公司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翔海源")和控股60%的子公司荣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生电子")以及控股86%的子公司南通海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电子")提供委托贷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事项概述

  1、委托贷款金额、来源及期限

  公司为有效地运用自有资金,支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1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贷款主要用途

  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所需的流动资金。

  3、贷款利率

  公司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与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结算贷款利息。

  4、审批程序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

  二、贷款接受方基本情况

  1、凤翔海源储能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成立于2010年10月21日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注册地为凤翔县长青工业园区,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铝电解电容器用中、高压电极箔,设计制造电极箔生产线,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法定代表人:陈卫东。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凤翔海源股权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75%;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权3,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

  凤翔海源的其它股东为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凤翔海源25%的股权。基本情况为:宝鸡宝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姜谭路2号,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曹连生,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业建设项目及能源项目的投资与经营;劳务派遣。股东及出资比例:毕元龙24.33%、刘长科22.54%、曹连生19.33%、刘喜来18.80%、李凌15.0%。

  截至2017年9月30日凤翔海源的资产总额为23929.08万元,负债总额为11101.00万元,净资产为12828.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6.39%;实现营业收入15254.9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66%;实现净利润423.8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5.4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凤翔海源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2、荣生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荣生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18日,住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响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响港路北侧,法定代表人:陈卫东,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经营范围:电容器储能材料制造。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荣生电子60%的股权,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生电子40%的股权。

  荣生电子的其他股东麦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MIGHTY ENTERPRISE INCORPORATED,注册地:萨摩亚独立国,法定代表人:WU,YU-TSAI(吴有财) 台湾人,注册资本:USD1,000,000.00,股权结构:WU,YU-TSAI(吴有财)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HUNG,WEI-TING(洪薇婷)出资USD500,000.00元,持股比例50.00%,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荣生电子的资产总额为19,756.80万元,负债总额为9,627.67万元,净资产为10,129.1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8.73%;实现营业收入15,016.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46%;实现净利润1,288.3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3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荣生电子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3、南通海润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子公司海润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03月11日,住所南通市通州区平潮镇通扬南路1099号,法定代表人:徐永华,注册资本:275万美元,经营范围:导电性高分子固体铝电解电容器的设计、试验、制造以及提供技术及其相关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海润电子86%的股权,ELNA株式会社持有海润电子14%的股权。

  海润电子的其他股东为ELNA株式会社,其持有海润电子14%的股权。基本情况为:英文名ELNA CO LTD,注册地:日本国神奈川県横滨市港北区新横滨三丁目8番地11号,法定代表人:伊藤正雄,注册资本:35亿881万4420日元,股权结构:日本産業第二号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91.71%;日本産業第二号パラレル投資事業有限責任組合8.29%,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2017年9月30日,海润电子的资产总额为1951.8万元,负债总额为 1258.1万元,净资产为693.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实现营业收入 139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9%;实现净利润-94.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2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海润电子没有出现财务困境、资不抵债、现金流转困难、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的情形

  三、提供委托贷款的原因

  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发展,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8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使用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应在提供委托贷款的同时,积极跟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变化,控制资金风险,保护公司该笔资金的安全。

  五、独立董事意见

  1、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的正常生产经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分别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提供3,000 万元、4,500万元、1,500万元的银行委托贷款,期限12个月,委托贷款利率按商业银行同档次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定价合理,没有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3、同意公司为凤翔海源、荣生电子和海润电子提供委托贷款。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提供委托贷款事项符合公司发展薄膜电容器产品的战略思路,贷款利率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向凤翔海源、荣生电子、海润电子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七、本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止 2017年10月27日,公司累积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7,000万元。详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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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10 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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