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7 来源: 作者: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85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停牌,于2017年6月1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重组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公司与国新(深圳)投资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成立合资公司或其他合作方式。公司于2017年10月21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82),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公网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北京益虹医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分别将所持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5%和30%的股权以协议价格人民币7,639.25万元及人民币9,167.1万元,共计人民币16,806.35万元转让给自然人王忠勇。王忠勇先生将以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支付股权转让款项。为配合公司未来集中精力发展PBM业务及大数据应用的整体战略规划,公司近期拟继续出售部分从事医药电子商务及交易业务的子公司股权,相关交易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初步拟订的交易方案有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本次重组的具体交易方式尚未最终确定,不排除根据交易进展进行调整的可能性。

  目前,在有关各方的积极推动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各项工作正常进展中。由于本次交易涉及的工作量较大,相关事项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沟通和论证。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方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于2017年7月24日召开董事会九届九次会议,于2017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因此,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承诺原则上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自停牌首日起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6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7-8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报送了《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请示》(海虹控股[2016]001号),于2016年12月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3577号)。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3577号),经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和回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详见2017年2月18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经与保荐机构沟通,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申请中国证监会中止对《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查。2017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第163577号),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中止审查申请。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适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审核,并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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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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