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数量:116万份股票期权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人数:69人

  ●授予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5日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9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蔡飙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公司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自2017年9月5日起至9月14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2017年9月15日披露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17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7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9月2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69名激励对象授予116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权益调整和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权日:2017年9月20日。

  2、首次授予数量:116万份。

  3、首次授予人数:69人。

  4、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2.7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8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

  三、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2017年10月25日,公司股票期权授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期权名称:拉芳家化期权

  2、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0000000118、0000000119、0000000120

  3、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17年10月25日

  4、本次授予登记的人员及数量: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公司于2017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调整后)》的内容一致。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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