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393 公司简称:新天然气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明再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尹显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天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明再富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34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可以选择采用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的方式,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细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部分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状况,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该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4、审议程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金额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关注风险控制,选择办理的均为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类。在上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间,公司财务总监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与相关银行保持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会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选择购买了安全性高、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类,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需求。通过适度的选择办理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有利于公司获得更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33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故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2017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议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的要求,将修改财务报表列表,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将自2017年1月1日起与企业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营业外收入”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收益”项目。“其他收益”科目2017年1-9月金额增加10,327,207.03元,“营业外收入”科目2017年1-9月金额减少10,327,207.03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32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故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经监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系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后,能够使公司财务报告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7-03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7年9月11日召开的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为方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后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在原有的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基础上增设一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由公司在浦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开设专户,用于存放管理募集资金,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办理增设专户相关事宜,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浦发银行乌鲁木齐支行签订专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将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进行银行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理财等方式的现金管理,该额度可滚动使用,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故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照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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