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5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芳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钟芳琴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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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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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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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159.3%,主要原因系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下降52.38%,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95.98%,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长50.47%,主要原因系计提坏账准备及股权激励费用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报告期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增长178.62%,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开立票据方式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新增1865.57万元,主要系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的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库存股新增1865.57万元,主要系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确认的库存股增加所致。
报告期末,实收资本(或股本)较年初增长100.99%,主要原因系本期公司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实施股权激励综合所致。
利润表项目(年初到报告期末):
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33.07%,主要原因系外转子风机、ECM电机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41.22%,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增加以及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上升95.7%,主要原因系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及《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及印花税转列至税金及附加所致。
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上升210.4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汇率波动导致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上升648.12%,主要原因系IPO募投资金上期到位,冲回已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及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计提坏账准备综合所致。
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227.94%,主要原因系公司银行理财产品本期收益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8.17%,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72.34%,主要原因系本期暂停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所致。
现金流量表项目:
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69.78%,系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99.59% ,主要原因系上期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共计44,000万元。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进展公告》(2017-041、2017-043、2017-044、2017-045、2017-046、2017-058、2017-059、2017-060)。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17年8月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购买江苏银行理财计划,该理财计划将于2017年11月8日到期,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2017-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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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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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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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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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平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年产30万台
伺服电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随着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的推进,伺服电机迎来发展机遇。伺服电机及其伺服系统是自动化和机器人驱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业务将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投资建设年产30万台伺服电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期三年,完全达产后预计可以实现年销售收入15000万元、年净利润2000万元。该项目不仅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也可以创造较好的社会效益。
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投资计划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本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由监事会主席俞翔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3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7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与会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朱建、沈田丰、吴建华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平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年产30万台伺服电机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投资年产30万台伺服电机项目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3年3月,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康剑雄、向君。
因西南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组主要成员及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工作变动,现已就职于或拟就职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中天国富证券”),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与西南证券终止保荐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保荐机构,由中天国富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完成剩余的持续督导工作。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事项的相关协议。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随着中国制造2025强国战略的推进,伺服电机迎来发展机遇。伺服电机及其伺服系统是自动化和机器人驱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业务将作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之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成立伺服电机事业部。
调整前、后的组织机构图见附件。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调整前、后的组织机构图
调整前的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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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的组织机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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