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80 证券简称:*ST平能 公告编号:2017-032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徐晓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煤炭开采销售,公司煤炭品种为老年褐煤,变质程度低,为低质动力煤,多用于发电、取暖及民用。2017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19亿元,同比增加46.37%;实现净利润2.32亿元,同比增加159.64%。2017年三季度末,公司总资产58.56亿元,比年初增加10.31%;所有者权益43.73亿元,比年初增加7.04%。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销售结构为地销煤销量占71.82%,市场煤销量占24.39%,电煤销量占3.79%。

  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经营业绩盈利的原因为:煤炭市场回暖,煤炭销售价格上升较多,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平均销售价格为347.98元/吨,与上年同期180.07元/吨相比上涨167.91元/吨,上涨幅度93.25%,因煤炭售价提高增加营业收入80,155.00万元。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产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多,受西露天矿露天开采结束、西露天矿深部开采技术改造尚未批复等因素影响,公司同比减少煤炭产量96.38万吨;公司2017年前三季度煤炭销售数量为477.36万吨,与上年同期600.11万吨相比减少122.75万吨,下降幅度20.45%,因煤炭销量下降减少营业收入22,107.29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110,509.18万元,同比增加40302.01%。主要原因是: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29,625.11万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86,996.57万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42,628.54万元,主要原因是代收平煤公司货款的净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9,115.93万元。其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8,136.23万元;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482.77万元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28,637.74万元;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2,175.27万元,主要原因是代收平煤公司货款的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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