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218 公司简称:日月股份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傅明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庄启逸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召开的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为本公司 2017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该事务所 2017 年度的报酬事宜。鉴于立信会计近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便〔2017〕24 号”《关于责令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述议案决议内容不符合《通知》相关要求。公司将就 2017 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请事项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明康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9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7 年10月17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建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意见:

  《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认《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

  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0月 26日

  

  证券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70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议案是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是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 年4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公司 2017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7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66,650,000.00元(大写:陆仟陆佰陆拾伍万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 2017 年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7);并经公司于 2017 年6 月 16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2、现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拟调整部分关联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2017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傅明康先生、傅凌儿女士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该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068 )。

  3、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认为: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2017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4、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意见: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此次事项不会对公司产生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各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月 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日月重工股东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7- 069)。

  (二)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根据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和第四季度业务预计,对以下关联方的销售、采购(接受劳务)及租赁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由原批准额度33,800,000.00(大写:叁仟叁佰捌拾万元整)提高到38,436,000.00(大写:叁仟捌佰肆拾叁万陆仟元整),增加额度4,636,000.00(大写:肆佰陆拾叁万陆仟元整)。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在增加以上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636,000.00(大写:肆佰陆拾叁万陆仟元整)后,公司授权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由66,650,000.00元(大写:陆仟陆佰陆拾伍万元整)增加到71,286,000.00元(大写:柒仟壹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二、关联方介绍、关联关系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旭斌 ;注册资本:10万元;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北村;经营范围:道路货运经营;货运代理、装卸服务。

  2016年末资产总额1,526.83万元, 净资产123.48万元,营业收入1,992.94万元,净利润24.26万元(未经审计)。

  2、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

  法定代表人:郑铁钧;注册资本:10万元;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小白村林家;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木模、五金模具、冲压件、塑料弹簧制品的制造、加工。

  2016年末资产总额869.32万元, 净资产102.82万元,营业收入244.29万元,净利润9.82万元(未经审计)。

  3、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明康;注册资本:5800万元;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东吴东路682、684号;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2016年末资产总额101,831.31万元,净资产97,034.10万元,营业收入389.63万元,净利润492.45万元(未经审计)。

  4、宁波百蔚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注册资本:150万元;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经营范围:电梯配件、风能设备配件、机械五金配件的制造、加工;自营或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2016年末资产总额5,986.65万元,净资产1,187.78万元, 营业收入3,343.40万元,净利润240.29万元(未经审计)。

  5、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中亚 ;注册资本:150万元;住所: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南村大岙 ;经营范围:风能设备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

  2016年末资产总额2,849.64万元,净资产836.65万元,主要营业收入2,902.59万元,净利润245.79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建敏姐夫之弟弟陈旭斌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2、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公司总工程师范信龙配偶的弟弟开办的个体工商户。

  3、傅信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之姐姐。

  4、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控制的企业。

  5、宁波百蔚电梯配件有限公司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6、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傅明康姐姐之儿子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为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傅信娥、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 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实际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宁波市鄞州区旭兴联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东吴凯虹模具厂、傅信娥、宁波日月集团有限公司、宁波百蔚电梯配件有限公司、宁波长风风能科技有限公司五个关联方共4,636,000.00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二)定价政策

  交易双方是根据平等的商业谈判所签订的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调整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属于正常和必要的商业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经营。

  五、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四)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五)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监事会意见。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3218 证券简称:日月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8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7日以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并于2017年10月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明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八十条内的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但本制度中与上市公司相关的规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实施。”修改为“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2017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2017年度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曾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继续对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2017年度产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追踪和严格核查,督促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处理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 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2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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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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