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92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杨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文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姜明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企业户数为17户,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一户,原因是为整合公司内部研发资源,形成合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振华新云共同投资2,500万元设立贵州振华电子信息产业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股51%、振华新云持股49%,该企业2017年7月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会计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二)利润表主要会计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说明:

  单位:元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拟在四季度开展教育扶贫工作。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90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林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方式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余传利、刘桥、胡北忠、张瑞彬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详细内容以及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7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3 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91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以书面、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德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按规定程序报送披露。

  (二)《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次调整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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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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