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17-148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韦清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维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梁健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7年1月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同时公司股票于2017年8月15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于2017年10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1860号),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正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2、公司于2017年8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据此按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7年8月10日(星期四),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03元/股。

  3、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滁州南方黑芝麻乳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成竣工投产。

  4、公司就朱杰、鹿邑县金日食用油有限公司未按公司与其签订的《购买资产终止协议》约定返还公司预付的订金提起的诉讼事项,法院已作出了一审判决。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三季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本版导读

2017-10-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