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29 公司简称:龙韵股份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余亦坤、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梅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利润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现金流量表主要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因青岛道格拉斯洋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格拉斯”)的孙公司西藏里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里昂”)拖欠公司全资子公司石河子盛世飞扬新媒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飞扬”)广告费3,622,000.00元、拖欠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逸海电广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逸海”)广告费4,108,800.00元,因多次催款无效,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已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西藏里昂归还欠款、道格拉斯承担连带责任,并相继获得胜诉。

  公司已将西藏里昂拖欠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广告款7,730,800.00元及道格拉斯拖欠公司的保证金500,000.00元(合计8,230,800.00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相应形成资产减值损失8,230,800.00元,并计入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详情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公告号:临2017-001、临2017-002、临2017-017、临2017-027号)。

  2017年7月,公司获知西藏里昂已向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对道格拉斯破产清算,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9日作出(2017)鲁0214破申1号《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道格拉斯进入破产还债程序。

  2017年7月27日,公司及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代理律师参加了道格拉斯清算小组会议,并提交了破产债权申报书。2017年8月5日,公司及盛世飞扬和新疆逸海的代理律师参加了道格拉斯债权人会议。

  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亦坤

  日期:2017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3729 股票简称:龙韵股份 编号:临 2016-060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暨回购

  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的议案》,公司受让安徽韩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合天玺”)12%股权、安徽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合天玺39%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聚合天玺51%股权,聚合天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根据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聚合天玺管理层承诺聚合天玺2016年实现净利润不少于50万元。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准专字[2017]1030号),聚合天玺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

  根据原投资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并与韩智投资、熙成投资股东友好协商,2017年4月24日,公司与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签署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回购公司持有的聚合天玺46%股权,回购价格依据原投资协议第2.3条之约定,按该等回购股权所对应的公司实缴出资额加年化6%的固定收益计算。2017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聚合天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未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暨回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协议自议案通过起生效。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聚合天玺5%股权。

  前述详情请见公司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公告号:临2016-041、临2016-051、临2017-013)。

  根据前述《股份回购协议》的约定,聚合天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将在协议生效起6个月内支付完毕股权回购款。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前述股权转让款本息合计482,621.92元,《股权回购协议》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9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14:00-15: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没有监事对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3729 证券简称:龙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58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0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9:00-11:00在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8号滨江万科中心15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余亦坤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龙韵广告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