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报告

  第三季度

  2017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10月25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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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富新增长混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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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富新增长混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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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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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11月24日。本基金在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

  1. 表中“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其中,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研究报告发布公平性、投资决策独立性、交易公平分配、信息隔离等方面均能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对异常交易进行控制和审批。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和《同日反向交易管理办法》对异常交易进行监控。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组合之间发生同日反向交易且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2017年三季度权益市场大幅波动,大盘蓝筹总体表现相对好于创业板。上证综指三季度上涨4.90%,创业板指数上涨2.69%监管以“去杠杆”和“防风险”为主题,意在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央行货币投放收缩,引导保险银行系资金回归本业。

  三季度市场渐趋稳定,市场活跃度提升,市场严重分化的现象得到缓解,这也是市场正常化的表现。从整体市场指数来看市场基本稳定,大盘蓝筹和中小市值都各有表现。市场整体上风险偏好提升,价值投资和主题性的机会相互呼应。

  三季度本基金保持均衡偏低仓位操作,权益组合以低估值高分红的大盘蓝筹股和小市值成长股为主要配置。债券配置以高票息信用债为主。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A类份额净值为1.0660元,份额净值增长3.03% ,同期业绩基准上涨1.94%,本报告期内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1.09个百分点。本基金份额C类份额净值为1.0574元,份额净值增长2.95% ,同期业绩基准上涨1.94%,本报告期内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1.01个百分点。本基金三季度蓝筹股配置比例高于业绩比较基准,是本基金在报告期内跑赢业绩比较基准的主要原因。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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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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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未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港股。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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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不投资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根据风险管理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与现货资产进行匹配,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性特征,运用股指期货对冲系统性风险、对冲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如大额申购赎回等;利用金融衍生品的杠杆作用,以达到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的目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如下: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上光电”)于2017年9月21日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并于2017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的警示函。原因皆为该公司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业绩预测结果不准确或不及时。2016年10月27日,勤上光电披露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预计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4,700万元至5,400万元。2017年2月28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计2016年度净利润为4,787万元。2017年4月14日,公司披露《2016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修正为-3.96亿元。2017年4月22日,公司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净利润实际数据为-4.27亿元。综上,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对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作出修正,且2016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与业绩预告及首次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

  勤上光电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1条、第11.3.3条和11.3.7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 永洪、财务总监邓军鸿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7.2条、第17.3条的规定,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 定:一、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二、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永洪、财务总监邓军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本基金对12勤上01的投资决策说明:本公司的投研团队经过充分研究,认为上述事件对勤上光电的经营影响有限,对其偿债能力并无重大负面影响。因此买入12勤上01,本基金管理人对该债券的投资决策遵循公司的投资决策制度。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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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间的可转债。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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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未有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公司管理的该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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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9.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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