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99 公司简称:潞安环能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

  1.3 公司负责人李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玉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武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报告期内潞安集团公司未减持公司股票,由于潞安集团股票账户开通证券转融通出借业务,在报告期内累计转融通出借潞安环能股票14813.32万股,已收回13984.52万股,截止9月30日共计出借在外潞安环能股票828.8万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39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刘克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六人,其中亲自出席十人,传真表决六人,董事刘克功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议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增资山西煤婆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国资国企改革会议精神,增强公司在互联网领域的延展性,推动电子商务与煤炭行业在物资采购、物流、产品销售等方面信息服务和金融服务的融合发展,同时降低采购成本、提升采购效率、增强内生发展动力。经与山西煤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煤婆科技”)协商,拟以现金增资的方式控股煤婆科技。具体情况如下:

  山西煤婆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是山西省政府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2016年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注册资本金为1500万元,主营业务为计算机软件设计与开发、计算机设备的销售、安装与维护等业务。其旗下拥有“煤婆网”,一个以工矿设备为主的B2B电子商务平台,主要供需双方与金融、物流等行业的融合交易,为采购方提供采购整体解决方案,以及多种增值服务。公司此次与煤婆科技的合作,不仅有利于提升采供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管理全流程透明化,还将加速实体经济与互联网的高效对接,进而利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商业模式,为公司快速发展增加新的经济增长点。

  因此,我公司拟通过现金增资的方式,持有山西煤婆科技有限公司不低于70%的股权。实际出资额以省国资委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具体事宜在审议通过后根据省国资委批复意见和双方签订的协议办理。

  经审议,以同意1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2017-041《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公告》。

  公司关联董事李晋平、游浩、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王志清、洪强、王观昌、吴有增、唐军华、肖亚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

  经审议,以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40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7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0月26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监事七人,实到监事七人,其中张宏中先生、李旭光先生、吴克斌先生、石汝欣先生四名监事为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丛林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审核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二○一七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本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二)《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告2017-041《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公告》。

  经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7-041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为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开拓煤业有限公司、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办理期限为一年,合计金额为4,738,328,200元的委托贷款(借款利率按借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发展,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开拓煤业有限公司、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上庄煤业有限公司、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及偿还到期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利率按借款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

  ■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潞安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城西路2号

  法定代表人:杨广玉

  注册资本:13.5亿元

  主营业务:(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开展承销成员单位企业债券;(十二)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十三)有价证券投资。

  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我公司对财务公司出资4.50亿元,占其总股本的33.33%,为公司参股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3,146,553,098.26元,资产净额2,020,239,599.19元,营业收入401,091,410.59元,净利润251,582,006.85元。

  截止2017年9月30日,财务公司资产总额31,441,723,557.25元,资产净额2,919,088,673.93元,营业收入305,005,706.45元,净利润227,145,848.30元。

  三.委托贷款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 长泰永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长治市郊区马厂镇长北北路矿区巷

  注册资本:1350万元

  法定代表人:邱东生

  主营业务:金属材料、化工产品(国家限定产品除外)、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兴奋剂及危险剧毒品)、电子器材(国家控制产品除外)、五金交电、冶金炉料(国家控制产品除外)、日杂用品、精煤、焦炭销售、货物装卸搬运劳力服务。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08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2. 蒲县常兴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23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苗润田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等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906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2.8696%,为公司控股股东。

  3.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法定代表人:付玉刚

  注册资本:5500万元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3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4.蒲县黑龙关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贾双春

  主营业务:煤炭开采、煤炭洗选等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65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5%,为公司控股股东。

  5.蒲县后堡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法定代表人:苏海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6. 开拓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法定代表人:梁安文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7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7.潞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山西省宁武县化北屯乡陈家沟村

  法定代表人:李潞斌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修理;煤炭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4,686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57.8%,为公司控股股东。

  8. 潞宁孟家窑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凤凰镇孟家窑村

  法定代表人:李潞斌

  注册资本:9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开采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孟家窑煤业是潞宁煤业的全资子公司,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占潞宁煤业公司总股本的57.81%,为孟家窑煤业的控股股东。

  9.上庄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襄垣县西营镇上庄村

  法定代表人:王德元

  注册资本:7002万元

  经营范围:原煤开采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42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10. 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武乡县蟠龙镇温庄村

  法定代表人:苏海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575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1.59%,为公司控股股东。

  11.蒲县隰东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2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中海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6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12.蒲县新良友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安舍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120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80%,为公司控股股东。

  13.蒲县伊田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田龙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3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60%,为公司控股股东。

  14.蒲县宇鑫煤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彦月

  主营业务:原煤开采及销售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为该公司以货币出资5600万元,占公司总股本的70%,为公司控股股东。

  ■

  (二).截止2017年9月30日,上述各矿主要经营业绩: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保证子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10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办理委托贷款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此事项时,关联董事李晋平、游浩、郭贞红、孙玉福、刘克功、王志清、洪强、王观昌、吴有增、唐军华、肖亚宁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6名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进行该关联交易。

  六.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

  此项协议是关联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此项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加快公司整合矿井的建设步伐,有利于公司煤炭主业发展扩大产能,有利于公司煤炭品种结构调整,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同意执行此项议案。

  七.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详情参考公司2017-011号公告、2017-021号公告、2017-036号公告。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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