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0-2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64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10月 25 日,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9.7亿元,达到经审计的公司2016 年末净资产(人民币368.14亿元)的 10%以上。 公司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委托理财情况披露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 2 月 14 日起至 2017 年 10月 25 日,公司累计发生的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39.7亿元,截止2017 年 10月 25 日,未到期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39.7亿元。

  ■

  (二)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经公司2016 年 3 月 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a、新股网下申购;

  b、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c、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4)投资期限:?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5)资金来源: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短期闲置资金。

  2、《公司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经公司2017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6月2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资金周转中产生的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a、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

  b、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4)投资期限:?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

  (5)资金来源: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购买的上述理财产品交易对方为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大型城市商业银行,除日常银行业务往来外,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已对本次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等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公司投资品种均为银行理财产品,?单笔业务投资期限不超过两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投资。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中联重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财务公司”)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单位。财务公司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制定理财计划并提交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财务公司同时负责筹措理财产品业务所需资金、办理理财产品业务相关手续、按月对理财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并进行相关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2)公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理财产品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和法律咨询,保证理财产品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审计部负责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控、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会计人员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议案》。

  2、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择机开展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同时亦为公司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独立董事关于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授权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157 证券简称:中联重科 公告编号:2017-063号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

  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联重科”)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根据相关规定,现再次将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A、经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2017年10月16日,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中联重科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04%的股份,具备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要求;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的增加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三项临时提案提交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29日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4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17-056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考核办法》(公告编号:2017-057号)。

  B、?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延期举行

  因公司工作安排的原因,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决定将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由原定的2017年10月27日延期到2017年11月1日,本次会议的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不变。此次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1、《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提案》经公司2017年8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7年10月16日,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书面的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增加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已经2017年9月29日召开的中联重科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于2017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17年11月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17年10月31日15:00至2017年11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

  (七)出席对象

  1、有权出席本次会议的A股股东为2017年10月2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A股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本公司H股股东的登记与出席须知请参阅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发布的有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普通决议案:

  1、《公司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议案》

  2、《公司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3、《公司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议案》

  4、《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上述均为普通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特别决议案:

  5、《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

  8、《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特别决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

  4、《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提案名称

  特别决议案:

  1、《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公司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

  4、《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特别决议案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相关内容已于2017年8月31日和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披露,内容详见《关于调增低风险投资理财业务额度的公告》、《关于2017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关于应收账款转让的公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司章程修订案》、《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考核办法》等公告。

  (五)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第4项属于关联交易并涉及逐项表决,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相关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2、议案第5项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议案第6、7、8项涉及股权激励计划事项,为特别决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需获得出席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17年度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黎建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7 年11月1日召开的2017度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征集人黎建强先生仅对2017度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议案(即第 6至第 8 项议案),以及2017度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有关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三项议案(即第 2至第 4 项议案)征集投票权。 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2017度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 1 至 第5 项议案,以及2017度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第 1项议案另行表决,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另行表决将视为其放弃对未被征集投票权的提案的表决权利。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3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登记地点

  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31-88788432

  传  真: 0731-85651157

  联系人:郭慆  胡昊

  通讯地址:长沙市银盆南路361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13

  电子邮箱:157@zoomlion.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157;投票简称:中联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本次会议提案与《关于召开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之“提案编码”一致: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1的提案编码为1.00,提案2的提案编码为2.00,以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对应的提案编码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表决。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11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17年11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本人( 本公司) 作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投票指示如下:

  ■

本版导读

2017-10-2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