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三季度报告

2017-10-27 来源: 作者: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96 公司简称:金山股份

  2017

  第三季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于学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可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建兴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到 2017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50.59%,主要是公司借款增加。

  (2)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96.68%,主要原因是票据到期承兑。

  (3)预付账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857.6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预付燃煤款增加。

  (4)存货: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79.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储煤量及燃煤单价较年初增加。

  (5)其他流动资产: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61.69%,主要原因是留抵的增值税逐步抵扣减少、预缴所得税部分收回。

  (6)在建工程: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34.23%,主要原因是基建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转固。

  (7)工程物资: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36.83%,主要原因是技改项目增加的工程物资。

  (8)长期待摊费用: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30.27%,主要原因是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减少。

  (9)递延所得税资产: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00.59%,主要原因是对未弥补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10)应付票据: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64.18%,主要原因是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技改工程款项。

  (11)预收账款: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59.61%,主要原因是结转预收供暖费确认收入。

  (12)应交税费: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增加104.91%,主要原因是增值税进项年初留抵逐步抵扣导致。

  (13)应付股利:本报告期较年初减少71.57%,主要原因是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14)长期应付款:本报告期较年初减少40.65%,主要原因是根据合同约定支付到期本金及利息。

  (15)预计负债:本报告期较年初增加56.36%,主要原因是金山热电分公司计提污水处理厂的预计弃置费用。

  (16)其他综合收益:本报告期较年初增加689.59%,主要原因是铁岭公司离职后福利因折现率上升所增加的精算利得收益。

  (17)未分配利润:本报告期末较年初减少48.9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发生经营亏损。

  2、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利润表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营业成本: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29.08%,主要原因是煤价上涨,燃料费增加。

  (2)销售费用: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56%,主要原因是新元公司减员人工费用同比减少。

  (3)资产减值损失: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03.19%,主要原因是部分陈欠热费、电费补贴款收回。

  (4)投资收益: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8.61%,主要原因是参股单位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经营亏损。

  (5)其他收益与营业外收入: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100%,减少65.35%,主要原因是公司根据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将建设节能改造环保设施所收到的政府补助及风力发电、污水处理等所获得的税收返还款由营业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中列示。

  (6)营业外支出: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31.59%,主要原因是处置资产损失较同期增加。

  3、2017 年1 月 1 日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大幅变动原因分析:

  (1)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78.43%,主要原因是铁岭公司收回预缴企业所得税。

  (2)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7.67%,主要原因一是收回燃煤预付款1000万元;二是丹东公司收回在2014年至2015年期间支付的热电项目新建工程铁路专用线和厂外输煤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动迁补偿款567万元,该款项是应丹东市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支付但在工程结算时被认定为重复性支出。

  (3)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2.45%,主要原因是煤价上涨。

  (4)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8.67%,主要原因是一是基建技改留抵增值税和煤价上涨进项税增加使本期缴纳的增值税同比减少;本期利润总额同比下降,缴纳的所得税同比减少。

  (5)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937.95%,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投资分红增加。

  (6)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和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公司于报告期初与华电集团物资公司共同投资设立辽宁华电集采物资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7年5月注销,公司收回资本金。

  (7)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丹东公司收到供热管网改造补贴款。

  (8)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增加100%,主要原因是丹东公司支付的计量表改造款。

  (9)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报告期较上年同期减少99.23%,主要原因是风电公司同期支付资金拆借款,本期未发生。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现有市场条件和企业经营环境,预测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为亏损,主要不利因 素:一是煤价持续上涨;二是公司结算基数外电量占比将增加。有利因素是标杆电价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始提高每千瓦时 0.0064 元(详见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发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金山股份关于电价调整公告》),公司预计以上有利因素增加的收益不足以完全弥补不利因素成本。

  公司名称: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学东

  日期:2017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7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标的名称:投资建设彰武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和彰武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 投资金额:39560万元和8649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拟在辽宁省彰武县投资39560万元建设彰武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投资8649万元建设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二、对外投资主要内容

  为了满足辽宁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用电需要,提高公司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公司分别在辽宁省彰武县开展了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和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并分别于2015年4月7日取得了辽宁省发改委核准文件和2016年11月3日取得了辽宁省发改委《关于确认辽宁华电阜新彰武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公司拟投资建设彰武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和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一)大林台风力发电项目

  1.项目地址:辽宁省彰武县章古台镇大林台村

  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均为48MW

  3.项目总投资规模

  本项目静态投资38616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045元/千瓦;建设期贷款利息944万元,动态投资3956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242元/千瓦。

  本项目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开发建设,资本金7912万元,占总投资的2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余款项为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4.经济效益分析:

  按年均等效利用小时2015h、上网电价0.61元/kWh、定员28人等边界条件测算,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为9.43%。

  本项目位于阜新彰武县风力资源较好区域,具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通过对该项目风能资源分析和财务评价,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调整电源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降本增效,具有重要意义。建议对该项目进行投资,计划于2017年11月份开工,2018年12月底前投产发电。

  (二)后新秋二期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地址:辽宁省彰武县后新秋镇

  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均为10.5MWp

  3.项目总投资规模

  静态投资:820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7503元/KW

  动态投资:8649万元(含接入系统),单位千瓦动态投资:7909元/KW

  本项目由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开发建设,资本金1729万元,占总投资的2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其余款项为国内金融机构贷款。

  4.经济效益分析:

  按目前组件价格及上网电价0.76元/kWh(含送出工程电价补贴0.01元/kWh)、年均等效利用小时1302h等边界条件,测算的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8.83%。

  本项目位于阜新彰武县太阳能资源较好区域,具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通过对该项目太阳能资源分析和财务评价,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调整电源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建议对该项目进行投资,计划于2017年11月份开工,2018年6月底前投产发电。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经公司 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六届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不需要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重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位于阜新彰武县太阳能资源较好区域,具有较高的利用小时数,通过对该项目太阳能资源分析和财务评价,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对公司调整电源结构、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项投资在落实过程中还存在新能源规划、产业政策、资源配置及市场变化等多种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6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阜新金山煤矸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拟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租赁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

  ● 交易金额:

  融资金额3638万元

  ● 交易目的:

  本次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华电租赁公司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的税务规定。若华电租赁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我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资金利息及手续费,华电租赁公司可开具税率为 17%的增值税发票。届时,我公司可将进项税额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抵扣,既降低了公司税负,又可避免一次性采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

  ● 交易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而进行的,不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公平、合理,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关联人回避事宜: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于2017年10月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于学东先生、刘雷先生、梅君超先生、陈爱民先生和周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阜新公司拟与华电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融资业务,融资金额3638万元,租赁期限5年。

  华电租赁公司是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合同涉及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批准,公司关联董事于学东先生、刘雷先生、梅君超先生、陈爱民先生和周可为先生已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决。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住所:天津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 号

  2、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层

  3、法定代表人:殷红军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亿元

  5、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占比55.01%、中国华电香港有限公司占比25.00%、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占比19.99%。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和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华电租赁公司是经天津市商务委员会津商务资管审[2013]250 号文批准,2013 年9 月9 日成立。截至2017年7月末,华电融资租赁总资产达到181.44亿元,净资产24.30亿。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出租人: 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 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

  3、租赁标的物:电厂脱硫脱硝设备等

  4、租赁方式:直租

  5、融资金额及期限:3638万元人民币,租赁期为5年。

  6、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三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

  7、支付方式:第1年为本金宽限期;后四年按年等额本金后付。

  8、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在租赁期内,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承租人对租赁标的物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承租人不得在租赁期内对租赁标的物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的行为。

  9、回购价款:在租赁期满后,承租人以1元的名义价款回购租赁标的物。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公司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

  华电租赁公司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的税务规定。若华电租赁公司向我公司提供融资租赁资金,我公司支付的融资租赁资金利息及手续费,华电租赁公司可开具税率为 17%的增值税发票。届时,我公司可将进项税额在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抵扣,既降低了公司税负,又可避免一次性采购的资金压力,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等各方面的资金需求。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为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正常运营而进行的,不影响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其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公平、合理,保护了交易各方和公司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林刚先生、程国彬先生、王世权先生及高倚云女士认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阜新公司1、2号机组脱硫脱硝设备将由华电租赁公司购买,然后再由阜新公司租回使用,待租赁期满后,阜新公司按协议规定以一元价格进行回购。融资金额3638万元,租赁期限5 年,租赁年利率为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75%。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阜新公司盘活固定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合理节税,降低财务费用,并且满足阜新公司经营和发展等方面的资 金需求。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对此,我们一致同意阜新公司与华电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金山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5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10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10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届董事会人数为12人,因杨茂森先生辞职,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人选进行增补。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股东提名情况,对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兼职情况做了详尽的调查,同时征求了被提名人的同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拟推荐邬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关于阜新金山煤矸石热电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其中关联董事于学东、刘雷、梅君超、陈爱民和周可为回避表决。

  (详见临2017-026关联交易公告)

  四、关于阜新彰武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的议案

  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临2017-027对外投资公告)

  上述第二项议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邬迪,男,1966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任沈阳市于洪区土地管理局工作人员、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本版导读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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