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证券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17-065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贾振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该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宫新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宫新勇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及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项和第三项议案出具了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签字盖章件。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6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贾振宏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贾振宏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贾振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副董事长贾振宏先生简历:
贾振宏,男,1964年1月生,硕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总公司人事处副处长,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人事司机关人事处处长、中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副经理,中色建设非洲矿业有限公司综合部经理,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主任、党委委员。现任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工会副主席、人事部(党委组织部)主任(部长)。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时,贾振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7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财务总监辞任
及聘任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接到公司财务总监宫新勇先生的请辞信,因工作分工调整,宫新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鉴于宫新勇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宫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宫新勇先生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后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宫新勇先生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宫新勇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刘宇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
公司于2017年11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分工调整,宫新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宫新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宫新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鉴于宫新勇先生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根据总经理提名,董事会研究决定,聘任刘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一致(刘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管人员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7日
公司副总经理宫新勇先生简历:
宫新勇,男,1962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泰国代表处总代表。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宫新勇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时,宫新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股。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公司财务总监刘宇先生简历
刘宇,男,1980年12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会计师,入选第三期中央国家机关会计领军人才。历任中国有色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干部,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信息处干部、预算管理长副处长,处长,财务部副主任兼预算管理长处长。现任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时,刘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责任主体或者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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