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松盛机器人及劳博物流公司股权的公告

2017-11-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750万元收购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并对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增资2000万元,其中2,666,666元计入注册资本,17,333,334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60.53%股权,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将成为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510万元分别收购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44%股权及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持有的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7%股权,收购完成后,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持有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为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 本次协议生效具有前提条件,具体详见“六、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机器人”)与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意欧斯”)、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盛机器人”)、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劳博物流”)、李强、刘小军、郭怡佳于2017年11月6日在上海签署了《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3,750万元收购意欧斯持有的松盛机器人50%股权,并对松盛机器人增资2000万元,其中2,666,666元计入注册资本,17,333,334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松盛机器人60.53%股权。

  爱仕达机器人以自有资金合计510万元分别收购意欧斯持有的劳博物流44%股权及松盛机器人系持有的劳博物流7%股权,本次实际支付价格以劳博物流股权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基础,以44万元价格收购意欧斯持有劳博物流44.00%的股权计440.00万元出资额(其中44万元已实缴完成,396万元尚未实缴),以7.00万元价格收购松盛机器人持有的劳博物流7.00%的股权计70.00万元出资额(其中7.00万元已实缴完成,63.00万元尚未实缴)。收购完成后,爱仕达机器人持有劳博物流51%股权。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简介

  1、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股票简称:意欧斯

  股票代码:831758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304006784060632

  法定代表人:姜跃君

  成立日期:2008年7月24日

  营业期限:2008年7月24日至长期

  注册地址:海盐县元通街道盐嘉公路99号

  注册资本:78,983,931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动化物流系统及设备的开发、设计、生产、销售、安装、调试、项目管理及技术服务;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维护;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流供应链规划与设计;起重运输机械、仓储设备、液压和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铸造机械、手工具、模具、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加工、销售及其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前十大股东情况:

  ■

  关联关系说明:意欧斯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101186972778266

  法定代表人:李强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青浦区华纺路69号3幢3层D区38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器产品、五金交电、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关联关系说明:松盛机器人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李强,身份证号:65412219780904****,现任松盛机器人总经理、劳博物流总经理。

  4、刘小军,身份证号:13222219720510****,现任松盛机器人副总经理。

  5、郭怡佳,身份证号:31010619761225****,现就职于松盛机器人。

  关联关系说明:李强、刘小军、郭怡佳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简介

  (一)松盛机器人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101186972778266

  法定代表人:李强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26日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

  注册地址:青浦区华纺路69号3幢3层D区388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机器人系统集成、研发、维护、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电气自动化设备、电器产品、五金交电、建材、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3、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以上数据16年经审计,17年9月数据未经审计)

  4、评估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报字中联评估字[2017]第2080号《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拟收购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50%股权项目估值报告》,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对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了估值,得出如下结论:

  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在估值基准2017年8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净资产价值)账面值为618.89万元,估值7,535.96万元,估值增值6,917.07万元。

  采用收益法得出的估值结论较账面值有较大幅度增值,主要原因包括以下三方面:

  (1)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账面资产未体现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价值,在估值基准日,其经营使用专利技术、专利申请权和软件著作权为自主研发获得。但是这部分资产均未在账面体现,故估值基准日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较低,这是本次估值增值的原因之一。

  (2)近几年来,我国机器人产业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加快,经济发展内生动力逐渐增强,多地亟需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改善生态环境,我国工业机器人保持较快速度增长。机器人行业进入了一个空前活跃时期,无论是公司的数量、从业人数、还是营业额,都呈现迅速增长的态势。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为机器人应用开发和工厂自动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亦随着行业的增长而增长。

  (3)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经营,已经积累了较多客户,并在行业树立一定的口碑,为后续的经营打好了基础。

  (二)劳博物流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91310115MA1H90UT1T

  法定代表人:李强

  成立日期:2017年5月25日

  营业期限:2017年5月25日至2047年05月24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川沙路1098号8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从事物流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机电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供应链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股权转让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

  3、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2017年5月成立)

  单位:人民币元

  ■

  4、定价依据

  截至2017年9月30日,劳博物流净资产为995,572.85元,公司以劳博物流2017年9月30日净资产为依据,以劳博物流股权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基础,以44万元收购意欧斯持有的劳博物流的44%股权(认缴440万元,实缴44万元),以7万元收购松盛机器人持有的劳博物流7%股权(认缴70万元,实缴7万元),定价合理。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意欧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即目标公司一

  丁方: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即目标公司二

  戊方一:李强

  戊方二:刘小军

  戊方三:郭怡佳

  己方: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

  (一)收购总体方案

  1、乙方、戊方为目标公司一(即丙方)的股东,合计持有丙方100%股权,计1,000.00万元出资额,且该等出资额均已实缴完成。截至本协议签署日,乙方、戊方的出资额及持股比例如下:

  ■

  2、乙方、丙方为目标公司二(即丁方)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目标公司二的股权结构如下:

  ■

  目标公司二目前正在进行做股权结构调整,调整后至本次交易交割日前的股权结构为:

  ■

  3、甲方同意己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丙方50%的股权,计500.00万元出资额(均已实缴完成);甲方同意己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丁方44%的股权,计440万元出资额(其中44万元已实缴完成,396万元尚未实缴);甲方同意己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丙方持有的丁方7%的股权,计70万元出资额(其中7万元已实缴完成,63万元尚未实缴)。

  4、己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一50.00%的股权,计500.00万元出资额,该等出资额均已实缴完成。己方在前述股权转让完成之日(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起30日内向目标公司一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2,000.00万元,并应全部实缴完成,增资价格按7.5元/股计算,即2,666,666元计入注册资本,17,333,334元计入资本公积,实缴完成后,己方持有目标公司一的股权比例为60.53%。

  5、己方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二44.00%的股权及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二7.00%的股权,共计510.00万元出资额。该股权转让完成后,己方持有目标公司二51%的股权,将成为目标公司二的第一大股东及控股股东,乙方、己方将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完成其所持有目标公司二的股权所对应的剩余实缴出资义务。

  (二)收购价格

  经各方协商确定,本次收购的收购价格如下:

  1、本次收购目标公司一50%股权的价格以经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估值为基础,并由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联评估字[2017]第2080号《估值报告》,以2017年8月31日为估值基准日,目标公司一100%股权的估值为【7,535.96】万元。经协议各方协商确定,目标公司一100%股权的估值为7,500万元,则目标公司一50%股权的收购价格为3,750万元。

  2、收购目标公司二的价格以标的股权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基础,协议各方进行等价转让,因此,己方以44万元价格收购乙方持有目标公司二44.00%的股权计440.00万元出资额(其中44万元已实缴完成,396万元尚未实缴),己方以7.00万元价格收购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二7.00%的股权计70.00万元出资额(其中7.00万元已实缴完成,63.00万元尚未实缴)。

  (三)业绩承诺与补偿、超额业绩奖励

  1、业绩承诺

  戊方承诺:丙方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50万元、560万元、840万元;丁方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万元、240万元、360万元;丙方和丁方2017年、2018年、2019年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分别不低于500万元、800万元、1,200万元。实际净利润以甲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数据为准。承诺期内,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甲方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丙方和丁方的当年度实际净利润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2、业绩补偿

  2.1承诺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后,若丙方和丁方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丙方和丁方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90%(不含本数)的,戊方应向己方进行业绩补偿。己方有权选择要求戊方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或以戊方持有的丙方出资额进行补偿或以戊方持有的乙方股份进行补偿或者采取前述补偿方式相结合的方式。

  戊方当年度应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戊方当年度应补偿总额=(丙方和丁方当年度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丙方和丁方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己方本次收购的丙方股权比例即50%×7,500万元×90%,即3,375万元)。但戊方应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如己方要求戊方以其持有的丙方出资额进行补偿,则当年度应补偿的丙方出资额数量=戊方当年度应补偿总额÷7.5元/股

  如己方要求戊方以其持有的乙方股份进行补偿,则当年度应补偿的乙方股份数量=戊方当年度应补偿总额÷乙方股份的每股价格,乙方股份的每股价格按照补偿确定日前90个交易日均价与4.5元/股孰低者为准。补偿确定日为当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

  2.2己方也可选择在三年承诺期届满之后,根据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情况要求戊方进行业绩承诺补偿。若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的90%(不含本数)的,戊方应向己方进行业绩补偿。

  戊方应补偿总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戊方应补偿总额=(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己方本次收购的丙方股权比例即50%×7,500万元×90%,即3,375万元)。但戊方应补偿总额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如己方要求戊方以其持有的丙方出资额进行补偿,则应补偿的丙方出资额数量=戊方应补偿总额÷7.5元/股

  如己方要求戊方以其持有的乙方股份进行补偿,则应补偿的乙方股份数量=戊方应补偿总额÷乙方股份的每股价格,乙方股份的每股价格按照补偿确定日前90个交易日均价与4.5元/股孰低者为准。补偿确定日为最后一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日。

  戊方一、戊方二、戊方三按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各自持有的丙方股权占戊方合计持有的丙方股权的比例来分摊业绩补偿责任。

  己方应以书面形式向戊方提出业绩补偿要求,戊方必须在己方提出业绩补偿要求之日起60天内按照己方要求的补偿方式履行补偿义务。

  3、超额业绩奖励

  三年承诺期届满之后,若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合计数超过丙方和丁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合计数且丙方三年承诺期累计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超过丙方三年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润,各方同意,丙方将自身实现的超额部分的25%作为奖励发放给丙方的管理团队。

  (四)交割

  各方确定,协议各方应于本协议生效后积极筹划办理本次交易相关的交割事宜:

  1、协议各方约定,己方向乙方支付收购丙方50%股权的收购价款分三个阶段支付: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50%,即1,875.00万元;在乙方将持有的丙方50%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为准,下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收购价款的40%,即1,500.00万元;在前述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之日起两年内支付收购价款的10%,即375.00万元,双方有另行约定的按照另行约定支付。在前述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之日起30日内,己方以现金方式向丙方增加投资2,000.00万元,其中2,666,666元计入注册资本,17,333,334元计入资本公积,并应于该期限内全部实缴到位,在增资完成后,己方持有丙方的股权比例为60.53%。

  2、协议各方约定,己方应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丙方全额支付收购丁方44%、7%股权的收购价款,乙方、丙方应于收到全额收购价款之后分别将持有的丁方44%、7%的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在前述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之日起10日内,乙方、己方应完成其所持有的丁方股权全部实缴出资义务。

  自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完成之日起,己方即享有与标的股权相关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及其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间,若目标公司一(丙方)和目标公司二(丁方)发生盈利,则由交割后的目标公司各股东按持股比例享有;若发生亏损,则由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方按照转让的持股比例承担。

  2、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乙方及戊方须责成目标公司按照良好审慎的管理惯例经营和开展其业务活动,并尽其最大努力维护其现有业务,保持持续经营,并维持其与员工、政府机构、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主体之间的关系。

  3、自本协议签署日至交割日,在不限制上述第2款一般性原则的前提下,乙方及戊方应确保目标公司在未取得甲方及己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接受或作出任何采取以下行动,适用法律另有要求或本协议明确允许的情况除外:

  (1)决定、宣布、作出或支付任何红利或其他分配;

  (2)变更注册资本、发行或授权发行任何股权、出售或转让任何股权或于任何股权之上授予权利负担,或授予购买或认购任何股权的任何权利(如股票期权或其他类似权利);本协议中已经注明的目标公司二正在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除外;

  (3)收购任何企业、公司、合伙或任何其他实体或组织的绝大部分资产,或取得其任何股权;

  (4)出售、转让、租赁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任何资产或权益或在其上设置任何权利负担(属于正常业务过程的情况除外);

  (5)发生、承担或担保任何贷款、借款、债务或任何其他财务负债(属于正常业务过程发生的债务除外);

  (6)采取或不采取任何行动,而可能导致其为开展业务和经营之需而从政府机构取得的证照、许可或其他授权中止、无法续展或被撤销;

  (7)订立、修订或解除与任何关键员工的任何协议;

  (8)任何致使或可能致使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或财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行为。

  (六)本次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运作管理

  1、本次收购完成后,丙方、丁方仍为有效存续的公司,具备独立自主经营能力,现任高管李强将继续担任丙方、丁方的总经理,统筹企业运营管理。甲方可派遣一名财务总监,统一管理丙方和丁方的财务事宜。

  2、本次收购完成后丙方将设立由5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其中甲方通过己方提名3名董事,乙方提名1名董事,戊方提名1名董事。同时,根据丙方实际情况,对丙方章程进行修改,重大事项应由董事会按照过半数董事同意即可做出董事会决议的原则进行决策,具体内容由丙方章程进行约定。本次收购完成后,丁方暂不设董事会,仅设一名执行董事。

  3、戊方承诺:在持有目标公司一和/或目标公司二股权及任职期间内,以及不再持有目标公司一和/或目标公司二股权之日起的三十六(36)个月内,戊方(包括其直系亲属和配偶)不得做出以下任何行为:

  (1)直接或间接管理、经营或设立从事与目标公司一和目标公司二竞争业务的任何实体,或向该等实体提供咨询服务,或从该等实体领取报酬,或向该等实体出借资金或财产;和

  (2)直接或间接拥有或取得任何从事与目标公司一和目标公司二竞争业务的实体的股权。

  4、乙方、戊方承诺:乙方、戊方在担任目标公司股东期间以及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后3年内,乙方、戊方(包括其直系亲属及配偶)不得在中国境内(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为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对目标公司的任何员工或之前十二(12)个月内为目标公司员工的任何人士进行招募,企图诱使其离开目标公司或以其他方式直接干涉其与目标公司之间的关系。

  5、本次交易完成后,丙方及丁方应建立符合甲方(或己方)要求的适当法律、财务及业务结构以支持公司的规范运营,具体如下:

  (1)公司核心团队由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销售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该核心团队应当在交易前后保持团队相对稳定,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己方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主动辞职或以故意过错方式而被免去公司职务,核心团队须保证公司可持续经营;

  (2)保证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组织体系运行有效,其运营不受任何影响;

  (3)要求丙方及丁方按照甲方(或己方)要求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章程修改,以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印章管理、签批授权等各项管理制度。

  (七)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1、本协议经协议各方签署后成立,自下述事项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乙方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丙方、丁方的股东会决议同意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且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3)丁方已经按照本协议中“鉴于条款”的内容完成股权结构的调整。

  2、乙方、丙方、戊方同意,应尽最大努力促成丙方、丁方股东会决议同意批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促成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八)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全面及时地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承诺或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该等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而给另一方带来的一切损失以及使另一方支付针对违约方提起诉讼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调查费用等,为开展本次收购而聘请各中介机构所支付的费用等。

  2、如乙方、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办理或配合己方办理标的股权过户手续,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应按应过户而未过户股权所对应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三向己方支付违约金。如己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支付收购价款,则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己方应按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不能覆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按照本条第1款规定要求违约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

  3、非因本协议各方过错导致本次交易不能完成,各方均无须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在此种情形下,各方为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松盛机器人是一家提供工业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以机器人为核心的自动化应用系统。在系统规划、机械和电气设计、软件开发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设计、制造、装配和安装调试一站式项目交付能力。作为国内领先的机器人物料搬运、拆/码垛系统集成商,松盛机器人拥有多年机器人系统应用的经验,以及市场认可的成熟技术。

  松盛机器人核心技术团队拥有数十年自动化设备设计、调试、装配经验,拥有玻璃自动化设备、锂电池自动化设备、烟草码垛自动化设备、机床上下料自动化设备、物流码垛自动化设备等行业设计、调试、装配经验。

  劳博物流是一家提供以机器人为核心的物流分拣和存储解决方案集成商,在系统规划、机械和电气设计、软件研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具有机器人应用系统设计、制造、装配和安装调试一站式项目交付能力。

  本次收购事项完成后,松盛机器人和劳博物流将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松盛机器人在机器人系统集成运用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能够解决仓储物流、汽车制造、光伏产业等诸多行业内的机器人应用需求,通过本次收购,公司在机器人应用方面的实力进一步提升,在机器人物料搬运、拆/码垛、物流分拣和存储解决方案应用领域上获得专业成熟技术,同时完善了公司智能仓储板块,推进公司智能制造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结合公司子公司浙江钱江机器人有限公司,形成一定的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本体机器人的销售。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制造与机器人行业技术水平及整体实力。

  六、风险提示

  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具有前提条件:

  (1)意欧斯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2)松盛机器人、劳博物流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相关事项,且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3)劳博物流已经按照协议中的内容完成股权结构的调整。

  若上述事项未完成,本次签署的协议将会失效,存在收购及增资事项失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上海爱仕达机器人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松盛机器人系统有限公司及劳博(上海)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爱仕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六日

本版导读

2017-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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