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事项(交易标的属于汽车轻量化领域),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常铝股份,证券代码:002160)自2017年11月16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7年11月16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5),并于2017年11月23日披露了《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经有关各方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30日开市起转入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继续停牌,并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正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并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进程。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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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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