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名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7年12月5日、2017年12月6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的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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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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