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6月16日,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明珠”)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东方明珠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1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482,9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上述议案经公司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9)、《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未解锁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1)及《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8)。

  2017年8月2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16年度现金红利分配后的首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出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17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9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2.45元/股。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71)及《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首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75)。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17年12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已获授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900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将于2017年12月7日予以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等相关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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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79,898,342股,其中有578,051,225股为文广集团因百视通(SH600637)换股吸收合并东方明珠集团(SH600832)而获得上市公司的股份。文广集团对于该部分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自愿承诺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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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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