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根据《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次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次债券的持有人,下同)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3、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4、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召集人”)提议召开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0日10:00

  3、会议地点: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三楼C2会议室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会议形式,记名式现场投票表决

  5、债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3日(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6、参会登记时间:不晚于2017年12月15日17:00时前(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指定的登记地址,以公司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二、出席会议对象和参会办法

  (一)出席会议的人员及权利

  1、截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收市(15:00)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在会议上参与讨论,但没有表决权:

  (1)债券受托管理人

  (2)公司委托的人员

  (3)见证律师

  (二)出席会议的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本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债券持有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被代理人持有未偿还的本次债券的证券账户卡或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2、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代理人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是否具有表决权;

  (3)是否有分别对列入债券持有人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如果债券持有人不作具体指示,债券持有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送交债券受托管理人。

  3、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于2017年12月15日前书面回复召集人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债权登记日所持“17益佰01”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以信函方式登记的,以召集人收到信函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5日17:00时前。

  4、联系方式

  (1)债券发行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大道220-1号

  联系人:李刚、曾宪体

  邮编:550008

  电话:0851-84705177

  传真:0851-84719910

  (2)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盈泰中心2号楼9层

  联系人:张铎、陈圳寅、李钦佩

  邮编:100033

  电话:010-59312987

  传真:010-59312908

  三、会议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事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1。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每一张本期未偿还“17益佰01”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有一票表决权。

  2、《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在会议上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并且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在计算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是否获得通过时,不计入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

  3、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债券持有人(包括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数额行使表决权。

  4、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其他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含二分之一)通过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6、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

  7、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于所有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下同),在其债券持有人期间均有同等效力和约束力。

  8、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并负责执行会议决议。

  五、其他事项

  1、债券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债券持有人自行承担。

  2、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特此公告。

  发行人: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2、2017年第一次“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3、2017年第一次“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4、投票代理委托书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

  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

  为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和价值的认可,经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回购注销公司股份,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以及《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的股份将予以注销,从而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3.0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00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约为15,3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情况请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1日公告的《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

  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因此,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就“17益佰01”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提请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同意:

  就公司完成本次回购股份后相应减少注册资本,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7益佰01”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7益佰01”提供额外担保。

  附件2

  2017年第一次“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

  本公司已经按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公司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3

  2017年第一次“17益佰01”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适用于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

  本人已经按照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对会议有关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表决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债券持有人签字:

  受托代理人签字: 债券持有数量:

  持有人证券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上述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附件4

  投票代理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2017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关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及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2、如果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3、投票代理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投票代理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本版导读

2017-12-0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