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1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监事、

  高管买入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公司职工监事徐锴先生及公司副总经理张进江先生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2017年12月6日,徐锴先生、张进江先生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入公司A股股票合计70000股。现将本次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购买股份情况

  ■

  二、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购买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上述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股份将进行锁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7-080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王景明先生及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永清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王景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张永清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有关规定,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谨对王景明先生、张永清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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