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12月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陕西杨凌示范区新桥北路2号化建大厦6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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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董事长高建成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李科社、魏经涛、万玉龙、贺伟轩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赵永宏出席了会议,副总经理刘俊峰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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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7年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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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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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联股东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陕西省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339090525股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陕西希格玛律师事务所
律师:夏小兵、祁二梅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陕西延长石油化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