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145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日以邮件和电话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柴国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

  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修订《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146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之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7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72168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41)。

  公司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通知书》提出的问题逐项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回复。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文件反馈意见之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之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及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雪莱特 公告编号:2017-147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雪莱特”)于2017年12月6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雪莱特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雪莱特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维护雪莱特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柴国生先生计划自2017年12月7日起6个月内(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增持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增持计划情况说明

  1、增持人:控股股东柴国生先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增持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

  2、增持目的: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雪莱特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雪莱特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3、增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增持金额:柴国生先生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5、增持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50元/股。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增持期间:2017年12月7日至2018年6月6日。

  8、相关承诺:柴国生先生承诺,自增持公司股份完成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增持计划系柴国生先生个人行为,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投资建议。

  2、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公司股价波动,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3、公司将密切关注柴国生先生股份变动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柴国生先生签署的《关于增持雪莱特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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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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