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2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0日以邮件的方式告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建平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拟于2017年12月22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3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1月30日以邮件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华锋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 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7年12月6日,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提高到5亿元人民币,并同意授权董事长具体决策及实施。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181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5.62 元,共计募集资金 93,7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7,253.6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出具中汇会验〔2016〕4414 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截至2017年12月6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16年12月29日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结构性存款协议,以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购买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添利宝”结构性存款产品(TLB20160489),起息日为2016年12月29日,名义到期日为2017年12月29日。上述理财产品目前尚未到期,公司将对该理财产品进行按期赎回。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

  注:网络游戏软件生产基地项目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已于2017年7月注销。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提高到5亿元人民币,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收益率预计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期限以短期为主。拟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不需要提供履约担保。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针对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金证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国金证券同意电魂网络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29日、2017年1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

  2017年12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以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由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

  (四)投资期限

  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五)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控制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风险匹配原则适时选择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本次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董事会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鉴于前次审议通过的投资决策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本次对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项进行重新审议。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情况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12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12月2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12月22日

  至2017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2017 年12 月7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帐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 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 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滨安路435号

  联系人:何慧慧

  电话:0571-56683882

  传真:0571-56683883

  邮政编码:310052

  3、登记时间

  2017 年 12月11 日—14日 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6:3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而影响到正常投票,后续进程则按照当日通知或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进行。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7-077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广泛采纳中小股东合理建议并最大限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给公司发来的《股东建议函》提出的相关建议,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以下条款进行修订: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本版导读

2017-12-07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