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粮生化;证券代码:000930)自2017年10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7年11月7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1);于2017年10月30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7);于2017年11月6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于2017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1);以及于2017年11月20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工作量较大,重组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确定和完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并于2017年11月23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此后,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78)。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二、停牌期间安排

  鉴于本次重组的复杂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有关各方仍在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就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论证,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因该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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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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