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民同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与有关各方论证,该事项对人民同泰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对本公司也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19日起继续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披露的《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9)。2017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7),公司股票自2017年10月30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2017年11月28日,公司披露《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54),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预计不超过一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26日、2017年11月2日、2017年11月9日、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30日披露《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43 、临2017-048、临2017-049、临2017-050、临2017-051、临2017-05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人民同泰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同有关各方开展进一步磋商协调工作。公司拟聘请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请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作为本次重组的法律顾问,其他相关中介机构的聘请也在进行中。但鉴于交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且涉及海外上市公司,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还在进一步的协商沟通中。因上述工作正在进行中,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事项进展公告。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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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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