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30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64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关注事项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分析,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及公司相关回复说明公告如下:

  2017年11月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你公司拟与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首期规模为5亿元,其中你公司出资1.5亿元。同时,你公司披露《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你公司正在参与某地方政府的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投资洽谈,你公司拟参与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管管理,预计投资金额约6亿元。此外,你公司披露《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你公司股份611,251,552股,其中累计质押股份424,125,769股, 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总数的69.39%。

  1、你公司拟出资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及投资创意产业园项目的资金来源。

  回复:(1)、公司与江西金融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江西金融")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其中合作事项之一是拟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公司的战略是整合大建设行业产业链,江西金融是一家资本雄厚的区域内综合金融服务及产融投资运营龙头企业,双方拟通过整合彼此优势资源,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基金首期规模为 5 亿元,公司拟出资 1.5 亿元,江西金融及合作机构出资 1 亿元,江西金融向社会募集 2.5 亿元,公司的资金来源方式主要为自有资金与对外筹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也会借助江西金融的融资支持。

  公司与江西金融签署的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具体合作内容、合作条件尚需进一步洽谈,最终以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正式的协议签订后,并购基金具体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将根据并购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逐步确定。

  (2)、公司正在参与某地方政府的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投资洽谈,拟建设以建筑装配化研发设计创意、建筑及建筑装饰设计创意、咨询策划创意为主的创意产业园区。公司是一家以创意设计为核心,设计和施工一体化的大型建筑装饰公司,长期致力于大建设行业的产业链整合,创意产业园区是公司着力发展的重要板块之一(其中包括文旅地产、特色小镇等)。

  目前,公司正在就产业园区的规划定位、政府优惠支持政策、园区的投资建设运营、资金安排等事项跟地方政府进行洽谈,该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投资金额,是公司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初步测算,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及对外筹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也会与长期合作的金融机构和地产投资商进行合作。目前,国家大力鼓励特色产业园区的发展,地方政府也会在土地政策、税收政策、财政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将对项目的融资起到积极作用,项目的建设资金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逐步落实到位。目前,该事项尚在洽谈中,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2、2017年11月1日,你公司股票因拟签订重大战略合作协议停牌,并于11月9日、11月29日分别因洽谈另一项战略合作协议、拟参与创意产业园项目投资事项申请股票继续停牌,请你公司对与股票停牌相关的信息披露进行全面自查,说明你公司的信息披露是否合法合规以及是否充分披露相关投资事项的风险。

  回复:2017年11月1日,公司因拟签订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2017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北京青旅领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就特色小镇及产业园开发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公司此次停牌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条"上市公司因签订重大合同或战略性协议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的规定。同时,公司在2017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中作了如下风险提示:"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各项具体事宜以各方签署正式协议中的约定为准。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2017 年 11 月 15 日,由于公司正在洽谈另一项重大战略合作协议,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 年 11 月 1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2017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江西金融

  在综合金融服务方面达成战略合作。公司此次停牌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十条"上市公司因签订重大合同或战略性协议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的规定,同时,公司在2017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中做出了如下的风险提示:"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协议中约定的具体合作事项尚需签署正式协议,正式协议的签订及具体合作事项的推进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

  2017 年 11 月 29日,因公司正在参与某地方政府的创意产业园项目的投资洽谈,预计投资金额约 6亿元,投资金额预计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7 年 11 月 2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10 个交易日。公司此次停牌根据《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第九条"上市公司因筹划购买或出售资产(含股权)、对外投资事项申请停牌的,(一)公司因筹划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申请停牌的,相关事项应当达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标准。(三)公司因筹划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申请停牌的,停牌时间不得超过10个交易日"的规定。同时,公司在2017 年 11 月 29日发布的《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中作出了如下风险提示"本次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商谈之中,上述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经自查,公司的停牌及相关信息披露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并充分披露了相关合作事项的风险。

  3、请详细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你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质押融资的主要用途以及未能如期偿还融资款项的原因。

  回复:回复:公司控股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的主要原因:与证券

  公司等机构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将股票质押给证券公司等机构,向其进行借款融资。另外,有部分股票质押用于为上市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提供担保。

  控股股东办理股票质押借款融资的主要用途是用于其自身对外投资、日常经

  营补充流动资金、对外借款、支付利息等。

  控股股东未能如期偿还融资款项的原因是控股股东的流动资金不足,资金周

  转出现暂时困难。

  4、请详细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控股股东实施业绩补偿的进展以及后续的时间安排。

  回复:2017年11月15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资产业绩补偿股份及返还现金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拟以股份结合现金的方式进行业绩补偿,其中合计应注销的股份数量139,203,893股、合计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13,920,390元。其中,弘高慧目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70,782,809股、弘高中太应注销的股份数量是68,421,084股,弘高慧目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7,078,281元,弘高中太应返还给公司的现金金额是6,842,109元;

  截至目前,弘高慧目已向公司支付现金7,078,281元,弘高慧目在业绩补偿方案中应承担现金返还的义务已履行完毕。弘高中太尚未完成现金补偿。

  截至目前,弘高慧目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10,811,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0.30%,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弘高中太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300,440,5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9%,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被司法冻结,上述冻结行为致使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暂时不能办理股份注销,因此,控股股东暂时无法实施股份注销补偿。

  公司将督促弘高中太尽快返还现金补偿款。弘高慧目、弘高中太正在积极与冻结所涉及的标的证券质权人协商沟通后续处理方案以解除股票冻结状态,包括不限于还款、重新签订融资协议、向法院申请减少冻结数量等方式。目前,弘高慧目已向法院申请解除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超额冻结,以尽快完成股份注销补偿。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提醒弘高慧目、弘高中太严格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协助其尽快完成业绩补偿事宜,届时公司将及时对外披露。

  5、你公司认为应予说明的其它事项。

  回复:无。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载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ST弘高 公告编号:2017-131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11月29日,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参与洽谈创意产业园项目投资,预计投资金额达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29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十个交易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该重大事项仍在进一步洽谈当中,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尽快披露相关信息并申请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在商谈之中,上述事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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