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及工作安排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对外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有关各方商讨和论证,公司初步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台海核电,证券代码:002366)自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于2018年1月5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者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若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者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1月5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申请复牌。如果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未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1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如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累计超过3个月的,公司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尽快履行必要

  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加快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按照承诺的期限向交易所提交并披露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重组文件。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必要风险提示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 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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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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