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1日以当面送达、传真及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杭州市一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参与竞买杭州市一宗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将在成功获取该地块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披露义务。
二、审议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7年9月30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周政、蒋超、曾宪锋、贾鹏已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评估报告(2017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