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8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9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5)。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2017年12月6日,公司将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700万元、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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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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