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9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12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表决董事人数为9人。公司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石碎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2,175.64万元(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6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12月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财务总监戴苏帆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一职,公司董事会已经批准同意。公司董事长提名陈爱微女士担任公司的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以现金方式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电光注册资本将由现有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000万人民币。《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下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17年12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形式送达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计划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2,175.6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将节余配套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体内容详见2017年12月7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1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2,175.64万元(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5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67.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07元,共计募集资金29,592.69万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用2,1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472.6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53.6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419.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0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

  根据2014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二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94,912,986.09元,可置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94,912,986.09元,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94,912,986.09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4 年 9 月 30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5798号)。

  根据 2015 年 4 月 28 日公司董事会二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9,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2015年7月13日,全额返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 2015 年7月 29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收购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以及通过子公司电光防爆电气(宿州)有限公司收购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以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9,200万元收购了达得利电力设备有限公司80%股权以及泰亿达电气有限公司80%股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

  四、说明与承诺

  1、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

  2、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3、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2,175.6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2,175.6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电光科技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电光科技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电光科技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2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戴苏帆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戴苏帆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戴苏帆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对戴苏帆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经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陈爱微女士为财务总监(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当选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附:陈爱微女士简历

  陈爱微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出生,本科学士学历,职称经济师会计师。2001年7月-2008年1月历任温州市万顺眼镜有限公司出纳、财务助理、财务部主管,2008年2月-2009年6月担任温州市卡迪思梦服饰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7月加入电光,委派担任电光冶金(宿州)有限公司任财务负责人,2016年8月起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陈爱微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陈爱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730 股票简称:电光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3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增资基本情况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光”)以自有货币资金增资3,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电光注册资本将由现有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1,000万人民币。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概况

  1、增资标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电光防爆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1377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石碎标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智能化防爆电器及自动化监控系统产品,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及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增资标的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

  3、增资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对上海电光增资的主要目的是遵循公司战略发展规划,进一步增强上海电光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为其对外投资、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上海公司将继续做好公司高端智能产品研发、生产,为公司开拓行业新领域进行孵化培育。

  本次公司对上海电光增资金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7日

本版导读

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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