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2017-12-07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根据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惠州市财政局(惠市科字【2017】162)号《关于转下达<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及奖补项目计划的通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新农")经申报、培育机构组织评审、核对奖补金额、公示、异议处理等程序,被列入广东省2016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并于近日收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拨付的奖补资金243.74万元及培育与认定经费5万元。该政府补助为现金形式,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无关,不具备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公司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不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该项政府补助与日常活动无关,计入营业外收入。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本年度利润额人民币248.74万元。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本次政府补助的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

  三、备查文件

  1、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2、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七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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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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