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7-12-07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7-5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12月3日以书面形式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12月6日(周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06日

  

  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7-59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

  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承租方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安租赁")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交易,融资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中安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17年12月0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公司用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总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期内,公司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中安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租赁期满,融资租赁资产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中安租赁签署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文件。

  中安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1、交易对方: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人民币111,881.6525万元

  3、法定代表人:程刚

  4、成立日期:2014年04月09日

  5、住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创新大厦320室

  6、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本结构: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占股62.46%,黄山有限公司占股26.81%,上海裕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占股5.36%,中车投资租赁有限公司占股5.36%。

  三、交易标的及交易情况介绍

  1、名称:部分生产设备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安徽中安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所在地:江苏如皋

  5、租赁方式:售后回租融资租赁

  6、租赁期限:3年

  7、租赁利率:4.75%/年

  8、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租金,第一期提前一个月,最后一期推迟一个月

  9、所有权:本次标的所有权在租赁期间属于中安租赁,至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结束,标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四、本次融资租赁的目的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与中安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长期资金支持,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通过直接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财务结构,提高资源运营效率。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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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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