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01-03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意向出售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意向收购北京盈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2018年1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007号),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2017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直通车公告称,就拟转让公司所持有的北京瑞格嘉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格传播)100%股权达成初步意向,同时就收购北京盈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衍网络)达成意向。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内容。

  一、2016年1月,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收购瑞格传播,瑞格传播主营业务为娱乐营销及内容投资及制作。公司项目必要性及可行性中披露,瑞格传播的娱乐营销媒介可有力推动公司品牌推广。本次公告披露,出售瑞格传播将剥离与公司主营业务不相关的资产业务。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收购完成以来,瑞格传播完成的品牌广告、联合推广及产品授权等主要业务项目,并说明在项目中实现的主要收入来源;(2)自收购完成以来,瑞格传播完成的公司品牌推广项目和推广效果评估情况;(3)瑞格传播收购目标的实现情况,以及收购完成后短期又出售的原因及合理性;(4)结合非公开发行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关于本次交易影响的不同表述,说明是否存在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的情形。

  二、前期公告披露,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瑞格传播业绩承诺净利润分别为4,000万元、5,400万元、7,300万元,2015年度、2016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4,243.15万元、4,595.86万元,2017年上半年仅实现净利润1,393.93万元。请补充披露:(1)瑞格传播2016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业绩补偿情况;(2)瑞格传播2017年度业绩承诺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如否,请说明具体原因以及业绩补偿是否存在障碍;(3)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评估是否审慎,请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发表意见。

  三、公告披露,本次出售瑞格传播的交易对方为嘉兴广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翰投资),标的资产瑞格传播的注册资本为340.91 万元。请补充披露:(1)标的资产瑞格传播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等财务数据;(2)上市公司为瑞格传播提供的借款和担保余额及到期时间;(3)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瑞格传播原实际控制人之间是否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和协议约定等关系;(4)交易对方支付本次交易对价的资金来源,说明是否存在主要出资人。

  四、公告披露,公司就收购盈衍网络达成意向,盈衍网络主要运营互联网黄金平台。前期公告披露,公司2016年1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之一O2O 营销渠道项目的建设期为2年,截至2017年6月30日累计投入进度仅2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O2O营销渠道项目的建设投入是否符合计划时间进度,如否,请说明原因;(2)结合前述瑞格传播收购后短期内又出售的情况,以及盈衍网络与O2O营销渠道项目和公司其他互联网珠宝平台业务模式的差异,说明本次收购的必要性。

  请公司于2018年1月3日前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8年1月5日前对相关事项予以回复并对外披露。"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1月3日

本版导读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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