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摘要

2018-03-14 来源: 作者: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463 公司简称:空港股份

  2017

  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一)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二)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5,725,205.1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93,354,609.63元,扣除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12,000,000.00元,2017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5,948,406.41元。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2017年末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00,000.00元。

  二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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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国内唯一一家临空型园区类上市公司,公司立足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以园区开发建设为主营业务,形成了包括土地一级开发、工业地产开发、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租赁和管理业务在内的园区开发建设产业链。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

  (1)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土地一级开发是指在土地出让前,对土地进行整理、投资、开发的过程。具体来说,就是按照城市功能规划和市政地下基础设施配套指标的要求,统一组织征地补偿、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市政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按期达到土地出让标准的土地开发行为。土地一级开发的基本建设主要是指待开发土地的“三通一平”或“七通一平”建设,通过这些工程建设将“生地”转换为“熟地”后进行出让。

  (2)工业地产开发业务

  工业地产开发是指在新经济、新型工业化背景下,以产业为依托,地产为载体,以工业楼宇、工业厂房、高新技术研究与发展用房为主要开发对象,集投资、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等为一体的工业物业总称,其功能涵盖了生产加工、行政管理、物流配送、商业服务、生活服务、科研活动、休闲活动等一切能产生经济效益的服务。

  (3)建筑工程施工业务

  公司的建筑工程施工业务以房屋、厂房的建筑施工为主,公司所属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天源建筑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特种专业工程(结构补强)、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环保工程三级等多项资质,涵盖多个领域,业务资质体系完善。

  (4)物业租赁和管理业务

  公司物业租赁和管理业务的实施主体为公司物业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空港股份物业分公司主要负责公司位于原空港开发区A区、B区和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内的自持物业出租经营和物业管理。天地物业主要负责公司自行开发销售项目的物业管理。

  2、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说明

  产业园区是指在一定的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的指导下,以土地为载体,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及综合配套服务,吸引特定类型的内外商企业投资建厂,形成技术、知识、资本、劳动力等要素高度聚集并向外围辐射的特定区域。

  产业园区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在体制创新、科技创新、节约利用资源、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累积了重要经验,有效发挥了窗口、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与此同时,产业园区的发展过程也经历了节地指标(产业园区一般采用单位用地投资、产出强度、容积率等指标衡量用地效率)不强、土地供后监管不到位、产业园区建设没有明确产业导向,贪大求全、同质化严重,导致恶性竞争等问题。

  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现有产业园区开始摒弃过去的粗放型的发展模式,向精细化、节约化、导向性发展模式转变,例如天安数码城、联东U谷等园区开发商在全国选址建设小型园区,一批大型产业园区也纷纷建设园中园、专业园等不同形式,产业导向性明确的小型园区。

  此外,随着产业园区的演化和发展,园区承载的功能日益多元化,大量城市要素和生产活动在区内并存聚集,从而推动了产业园区的城市化进程,园区经济与城区经济逐渐走向融合。为顺应这一发展趋势,一些产业园区主动谋求战略转型,从单一生产型的园区,逐渐规划发展成为集生产与生活于一体的新型城市。

  随着园区经济实力和创新活力的增强,园区作为城市空间发展中的增长极,可将自身的优势向城区传递,园区与城区在资金、市场、技术、人才、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联系日益密切,互动越来越频繁,于是就承载起了新的城市职能。如一些“小园区经济”以科技社区、创新社区的形态,通过产业聚集、人才聚集和企业家交流,逐渐成为了城市空间中的新地标、新节点。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以下简称“核心区”)的设立。核心区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之一临空经济区的核心区域,总规划面积 178平方公里,北以六环路为界,南以机场南线高速和京平高速为界,西以京承高速和温榆河为界,东以六环路和潮白河保护绿带为界。起步规划区面积约 56 平方公里,组建后的核心区,将叠加集成首都机场、天竺综合保税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资源政策优势,大力发展航空运输、保税物流、总部商务、产业金融、文化创意、商务会展等国际化、高端化的临空型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逐步实现“开放功能充分发挥、高端产业聚集和创新发展、城市功能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临空服务’品牌全方位塑造”的目标,公司作为园区开发建设类上市公司,已在园区开发建设及资本运营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积极顺应上述产业园区建设转型升级大势,以优良的经营成果回报社会,回报广大股东。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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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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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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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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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530.46万元,同比增长126.36%;实现利润总额1,132.08万元,同比下降66.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2.52万元,同比下降44.1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90,625.78万元,同比下降0.43%;归属于上市公司的股东权益 140,044.70万元,同比增长0.27%。

  (一) 制定公司发展战略,明确转型发展方向

  公司在认真回顾过去的发展历程并充分研究当前国内经济形势、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导向的基础上,编制了公司新的发展战略,明确了未来三年的公司愿景、发展目标和重点举措,为公司的转型发展明确了方向。2018年至2020年,公司的战略定位是:“现代临空产业地产综合运营开发商 科技创新企业投资服务商”,公司的愿景是:“中国临空地产的先行者、推动者和领导者”。未来三年,公司将扎实践行新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公司经营业绩。

  (二)贯彻落实内控体系,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以内控成果实施为重心,严格按照内控规范制度及流程要求,对工作流程及工作方式进行梳理、优化,促进内控体系行之有效。公司制定《2017年内控执行情况测试预案》,并深入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对内控体系执行情况进行测试。通过测试,公司在实施重大事项前决策、审批手续的办理,关联交易的管理,报批事项的审批效率都有了很大提高,内控成果的实施,确实起到了指导工作、理顺关系、提高效率、防范风险的作用。

  (三)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开展

  1、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开展,其中:

  (1)正开发土地情况

  开展空港C区一期土地内总占地面积约79.19亩土地的出让手续办理工作;开展总占地面积约127.33亩的空港C区二期土地一级开发手续办理工作;通过与地块所在地政府招商机构合作等方式,开展总占地面积约为261.99亩的空港木林高端制造业基地一期开发土地、北小营宏大二三产业基地内总占地面积约为274.91亩土地的落户项目招商推介工作。

  (2)土地挂牌出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挂牌出让的土地2宗,分别是:总占地面积796.94亩的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北侧工业用地和建设用地面积67.6571亩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由公司控股子公司亿兆地产承担并开展,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亿兆地产实现营业收入47,464.56万元,较2016年增加约47,455.36万元,净利润-6,519.81万元,较2016年减少约5,399.11万元,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①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受多方条件限制,开发至入市周期长,占压资金利息较多。

  由于园区土地开发业务的特殊性,该业务从办理征地手续,到完成市政配套建设达到上市条件,直到入市,受宏观经济、所在地土地供给等多种因素影响,使得园区土地开发业务存在一定波动性。

  报告期,导致亿兆地产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总占地面积796.94亩的赵全营镇兆丰产业基地北侧工业用地的挂牌出让。亿兆地产开发上述地块的时间为2013年2月至2016年1月,完成土地一级开发并使土地具备入市条件后,亿兆地产积极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入市申请,期间遇北京市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等政策措施,客观上减少、放缓了北京市工业用地入市数量和进度,受此影响,直至2017年4月24日才正式完成上述地块的入市交易。

  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亿兆地产的土地一级开发相关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报告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了公司报告期土地一级开发业务的利润总额。

  2、房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天保恒瑞完成“口岸物流服务中心项目”人防验收工作;为加快空港企业园销售进度,天瑞置业继续加大空港企业园的宣传力度,拓展销售渠道,报告期内,销售空港企业园独栋3套,总建筑面积约5,221.99平方米,出租空港企业园独栋5套,总建筑面积约45,026.96平方米;公司控股孙公司北京诺丁山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北京诺丁山计算机软件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17,820平方米,主体结构施工至地上五层;在加快在建项目建设及建成项目租售工作的同时,公司不断增加项目及土地储备,报告期内,天瑞置业完成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孙各庄村村南土地、房产及附属物的产权过户工作, 上述土地使用权、房产及附属物的产权正式过户至天瑞置业名下;公司与北京金隅大成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通过公开挂牌出让方式竞得建设用地面积67.6571亩的北京市顺义区天竺镇第22街区SY00-0022-6015R2二类居住、SY00-0022-6016A33基础教育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项目地上建筑面积约11.2万平方米,截止报告期末,已具备开工条件;公司出资人民币4,285万元与北京电子城投资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北京电子城空港有限公司,参与“广电产业、军事通信产业、高科技产业创新产业园”项目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正在开展项目一期(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的施工图纸审核工作;公司本部开发建设的MAX空港研发创新园B区项目(建筑面积约2.39万平方米)已完成前期规划、发改委报批手续。

  报告期内,公司在售、在租房地产项目主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瑞置业开发的空港企业园项目,2017年,天瑞置业实现营业收入14,232.88 万元,较2016年增加约916.01万元,净利润-4,121.84万元,较2016年减少约5,408.9万元。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天瑞置业对其开发的企业园项目进行了土地增值税清算,根据清算结果计提缴纳土地增值税所致。

  公司其他所属主体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尚属开发建设阶段,暂不具备租售条件。

  3、建筑施工业务

  建筑施工业务作为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建设环节的承接载体,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房地产业务为其带来了业务量的增加,报告期内,天源建筑实现开复工总面积约94.38万平方米,相关资质获得方面,取得消防设施工程二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环保工程三级等多项资质,涵盖多个领域,业务资质体系日趋完善。

  对于建筑工程业务,公司不断优化业务模式,严把质量和安全关,推行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各建筑分公司成本、财务独立核算,从工程承建到工程款催缴均各负其责,使得经营决策效率不断提高。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由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承担并开展,2017年,控股子公司天源建筑实现营业收入73,555.58万元,较2016年增加约22,604.72万元,净利润-1,250.59万元,较2016年减少约1,250.88万元,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建筑施工市场竞争激烈,2017年度结算收入的部分项目的毛利率下降,导致利润同比减少。

  4、物业管理与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提升园区软硬环境建设水平的同时,不断壮大公司市场营销部人员配置,加强对区域投资性房地产租售情况的调研、分析,根据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不同类型及所在区域,研究制定符合市场的招商方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持物业可出租面积约21.21万平方米,出租率约为69.7%。天地物业物业管理面积约为21万平方米。

  公司自持物业的出租和物业管理业务主要由公司本部和全资子公司天地物业承担并开展,2017年,实现收入8,507.62万元,较2016年增加933.71万元,主要原因是出租面积增加所致。

  (三)主营业务分析

  1、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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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收入和成本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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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现金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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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资产及负债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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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2017年5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公司于2017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

  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董事长:卞云鹏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8-010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7年12月 31日止的《公司2017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8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8,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0 元,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100,000.00元后,共收到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587,900,000.00元。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03010072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 587,900,000.00元已于 2015 年 12 月 2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2015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87,899,900.00元,差异100.00元系2015年12月23日账户自动扣除的开户费。

  2016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9,700,795.0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79,700,895.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8,384,812.43元。

  2017年1-12月,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388,795.10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88,089,690.10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执行。公司一直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2016年1月11日,公司和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履行情况良好。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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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空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7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 13号])及《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2015年修订)》等的有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 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8-013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新签合同情况及重大项目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4季度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归为土木工程建筑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号——建筑》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2017年10-12月主要经营情况公布如下,供各位投资者参阅。

  一、2017年第四季度新签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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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7年1-12月累计签订项目情况

  ■

  三、2017年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8-014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非公开发行股票

  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委派牛岗先生、王鑫女士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开展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近日,公司接到中德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之一王鑫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将无法继续履行保荐代表人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展,中德证券现委派宋宛嵘女士(简历附后)接替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牛岗先生、宋宛嵘女士。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宋宛嵘简历

  宋宛嵘女士,中德证券正式从业人员,具有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主要参与的项目包括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项目等。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保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8-006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3月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七人,实际出席董事七人,董事长卞云鹏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2017年末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拟定为47万元;同时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拟定为2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六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关联董事卞云鹏先生一人回避表决)。

  八、《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一、《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三、《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四、《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十五、《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此议案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8-007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下午1:00在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4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张素琴女士主持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393,841.06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240,405.3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184,790.71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212,141.67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09,050.35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收益28,263.66元。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全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三)未发现参与2017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进行2017年度利润分配,以2017年末3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80万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七、《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八、《公司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九、《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8-008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适当的变更和调整。

  ● 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 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 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 的规定,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393,841.06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240,405.3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184,790.71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212,141.67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09,050.35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 收益28,263.66元。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1、2017年4月28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自2017年5月28日起施行。

  2、2017年12月2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2017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 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2018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的规定,为了规范企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公司对2017年5月28日之后发生的资产处理进行了梳理,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资产组。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公司将原列报于“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的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和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和损失变更为列报于“资产处置收益”。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公司调减2017年度营业外收入393,841.06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收入 240,405.33元;调减2017年营业外支出184,790.71元,调减2016年度营业外支出212,141.67元;调增2017年度资产处置收益209,050.35元,调增2016年资产处置收益28,263.66元。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的通知》(财会[2017]13号)、《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编号:临2018-011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为天源公司担保金额为人民币67,000万元(包括尚未使用的额度);

  ● 天源公司另一股东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以下简称:“空港物业集团”)按其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补充流动资金、购买原材料,天源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天源公司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空港物业集团是天源公司另一股东,股权比例为20%,为公司关联方,其按股权比例为天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并为本次担保出具了担保函。

  依照现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天源公司2017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项担保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天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注册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

  (三)法定代表人:赵建志

  (四)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金属制品、装饰材料、五金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杂品、金属材料(不含电石、铁合金)、日用品、机械设备、办公用品;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五)财务状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源公司资产总额766,944,594.32元,负债总额615,000,680.27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00,000,000.00元,流动负债总额615,000,680.27元),净资产151,943,914.05元,资产负债率80.19%。2017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35,555,776.65元,净利润-12,505,944.77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六)被担保对象与公司关系

  天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出资额及股权比例见下表: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天源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壹亿元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主合同约定分期还款的,保证人对主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至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目前天源公司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同意为其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提供担保。天源公司另一股东空港物业集团应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担保公平、对等。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代表公司签署本次为天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000万元(包括本次公司为天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01%,且全部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其中: 天源公司67,000万元,北京天保恒瑞置业投资有限公司5,000万元,无对外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天源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七、备查文件 

  (一)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天源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北京空港物业管理集团担保函。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0463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8-012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8年4月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8年4月3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公司4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8年4月2日

  至2018年4月3日

  投票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5:00至2018年4月3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一)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 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6、7

  (四)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天竺空港经济开发公司

  (五)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8年4月2日15:00至2018年4月3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双方身份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上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2018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地址:北京天竺空港工业区B区裕民大街甲6号409室;

  联系电话:010—80489305;

  传真电话:010—80489305;

  电子邮箱:kg600463@163.com;

  联系人:柳彬;

  邮政编码:101318。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8年4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简称:空港股份 证券代码:600463 公告编号:临2018-009

  关于公司2017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一名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 公司与关联方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18年3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卞云鹏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吴红女士、李金通先生、王再文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

  1、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对相关的关联交易议案实施了回避表决,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策略和定价依据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合理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和降低采购费用,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空港科技园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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