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8-03-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2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我部注意到,你公司于2018年3月10日披露《关于收购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收购其下属泸州容大车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容大)86.37%的股权。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泸州容大账面价值54,665.03万元,评估值74,059.53万元,评估增值19,394.50万元,增值率35.48%。评估增值理由系收益法评估结果考虑了委托人取得被评估企业最终控制权后给企业带来的管理能力的提高、资金压力的减小、生产能力的扩大、市场的大幅拓展等。请量化说明上述各项指标对评估增值的影响,并明确相关依据;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二、 公告显示,泸州容大2017年度净利润为-8,183.83 万元。小康控股承诺:于承诺期内,泸州容大实现的净利润总额不低于26,000 万元(2018年度2,000万元、2019年度9,000万元、2020年度15,000万元)。请详细说明标的资产泸州容大近三年的销售收入、净利润、主要客户,以及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占比等情况,请公司董事会结合标的资产经营情况,详细说明并审慎判断其承诺未来三年净利润由亏转盈并大幅增长是否合理,业绩预测是否充分,请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

  三、公告显示,若泸州容大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总额低于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小康控股承诺其将对公司进行补偿,具体补偿计算方式为:补偿总金额=承诺期间承诺净利润总额-承诺期间实际净利润总额。请补充说明小康控股的业绩补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补偿资金来源、补偿款最晚到账时间等;同时,根据公告,该收购协议经公司和小康控股协商一致后可进行解除。请补充说明如发生上述情况,如何确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前述的盈利补偿是否仍然有效,是否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除已披露的原因外,请公司补充说明在现阶段收购控股股东亏损资产是否存在其它交易目的以及相关资金计划安排,请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说明,并请保荐机构核查后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8年03月19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及时回复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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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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