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5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

  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8年3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决定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新开设“光纤激光器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将原存放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444000917018010063617)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含银行利息收入)转入拟新开的账户上。现公司已经完成上述转款手续,并已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为444000917018010063617)注销。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后,募集资金专户数量未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量,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已经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经办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399060100100000710,截至2018年3月6日,专户余额为107,398,303.31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光纤激光器件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季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翊维、李华忠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上述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甲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10%的,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信息内容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之日(2020年12月31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300620 证券简称:光库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6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了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同时,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及继续购买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金鼎支行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产品赎回全部共5笔,明细为:2017年6月28日赎回2,000万,11月7日赎回200万,12月28赎回800万;2018年2月12日及3月2日分别赎回500万。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经过严格评估的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为保本型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由于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的变化可能影响银行保本理财产品预期收益,因此投资存在政策风险。

  (2)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人民币12,600万元,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对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高新支行(经办行:珠海分行)签订的《兴业银行企业金融结构性存款协议(封闭式)》及理财单据。

  特此公告。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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