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2018-03-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8年1月16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所筹划的重大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1月26日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继续停牌,相关停牌公告详见公司1月1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1)、1月22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2)、1月26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2月2日和2月9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2018-008)、2月14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2月28日和3月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2018-013)。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根据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拟收购的标的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鉴于下游应用领域,标的公司亦涉及细分行业为制冷配件制造业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相关各方仍需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积极磋商、论证和完善,为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草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正式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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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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