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星期二)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1名,实际参加董事11名,张越先生、程龙生先生、周辉先生、李明辉先生、钟节平先生、张文栋先生、赵军先生、王建明先生、张韵女士、黄芳女士、周玲女士共计7名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董事出席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以签字同意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拟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裕阔”)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签署财务顾问服务协议。鉴于中原裕阔拟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场外”)挂牌转让并发行“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收益权转让计划(裕阔4号、裕阔5号、裕阔8号、裕阔9号)”(以下简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250万元(含),摩山保理拟为上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该业务是摩山保理在原有保理业务模式基础上的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有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和李凤娈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向摩山保理的差额补足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摩山保理拟提供“中原裕阔信用增进服务”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

  摩山保理拟为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阔”)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签署财务顾问服务协议。鉴于河南裕阔拟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场外”)挂牌转让并发行“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收益权转让计划(裕阔1号、裕阔2号、裕阔3号、裕阔6号、裕阔7号、裕阔10号)”(以下简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750万元(含),摩山保理拟为上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该业务是摩山保理在原有保理业务模式基础上的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有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和李凤娈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向摩山保理的差额补足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不良影响。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摩山保理拟提供“河南裕阔信用增进服务”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0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8号)。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项议案。具体事项详见股东大会通知。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08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

  增进服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山保理”),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裕阔”)、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阔”)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签署了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根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的内容,鉴于中原裕阔拟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场外”)挂牌转让并发行“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收益权转让计划(裕阔4号、裕阔5号、裕阔8号、裕阔9号)”(以下简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92,500,000.00 元(含),摩山保理拟为上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以下简称“中原裕阔信用增进服务”)。

  根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的内容,鉴于河南裕阔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收益权转让计划(裕阔1号、裕阔2号、裕阔3号、裕阔6号、裕阔7号、裕阔10号)”(以下简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7,500,000.00 元(含),摩山保理拟为上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以下简称“河南裕阔信用增进服务”)。

  摩山保理本次差额补足义务的本金上限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和李凤娈向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基于《差额补足承诺函》项下提供的差额补足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保证担保合同》。

  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下午13: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以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摩山保理拟提供“中原裕阔信用增进服务”和“河南裕阔信用增进服务”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拟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573550544T

  3、 法定代表人:杨永河

  4、 成立日期:2011年4月20日

  5、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注册地址:荥阳市崔庙镇邵寨

  8、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煤炭、矿产品、机电设备、五交化、建筑材料、百货、旅游商品、纪念品(不含金银)(以上范围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除外)

  9、 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原裕阔经审计的总资产802,214,595.09元,负债合计501,008,121.11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01,206,473.98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1,081,635,035.34元,利润总额26,668,902.89元,净利润20,001,677.15元。

  截至2017年10月31日,中原裕阔未经审计的总资产1,177,581,911.36元,负债合计855,035,696.19元,所有者权益合计322,546,215.17元,2017年1-10月,中原裕阔实现营业收入1,189,240,420.64元,利润总额28,452,988.27元,净利润21,339,741.19元。

  10、关联情况:中原裕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

  1、 公司名称: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482MA40QFU24R

  3、 法定代表人:杨永河

  4、 成立日期:2017年3月31日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 注册地址:汝州市禄丰街东九巷6号

  8、 经营范围:煤炭、矿产品、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的批发,旅游商品、纪念品、铁路机车车辆配件的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管理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物流服务。

  9、 经营情况:河南裕阔公司成立时间较短,截至目前无审计报告。截至2017年10月31日,河南裕阔经审计的总资产277,500,407.75元,负债合计271,510,732.66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89,675.09元;2017年1-10月,河南裕阔实现营业收入451,903,409.93元,利润总额7,986,233.45元,净利润5,989,675.09元。

  10、关联情况:中原裕阔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拟为中原裕阔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主要内容

  1、中原裕阔委托摩山保理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就中原裕阔之业务项目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摩山保理拟同意接受委托。

  2、中原裕阔拟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并发行“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 进行融资用于企业日常周转,,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92,500,000.00元(含)。“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对应的基础资产为中原裕阔持有的总额为241,956,238.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之收益权。中原裕阔承诺对于上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按期偿付承担回购义务(连带);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身份证号:41042319570626****)和李凤娈(身份证号:41042319620618****)对上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按期偿付以及中原裕阔的按期回购义务(连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摩山保理向“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持有人和/或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接受中原裕阔申请,同意对上述“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

  4、如“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在固定到期日未支付当期应支付的全部偿付价款(当期产品的本金及预期收益),且相关债务人、回购义务人和担保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偿付(或回购)义务,而导致摩山保理根据《中原裕阔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就其差额补足义务履行了代支付义务,摩山保理在偿付相关款项(包括固定到期日应还未还的本金、预期收益,以下简称“相应代偿款项”)后,即取得“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及其持有人对中原裕阔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并可向中原裕阔行使追偿权。

  (二)拟为河南裕阔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主要内容

  1、河南裕阔委托摩山保理利用其在客户网络、信息渠道、市场操作、专业人员的知识和经验等方面的优势,就河南裕阔之业务项目向甲方提供财务顾问服务,摩山保理拟同意接受委托。

  2、河南裕阔拟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并发行“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2018年收益权转让计划”进行融资用于企业日常周转,总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7,500,000.00 元(含),并拟通过“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对应的基础资产为河南裕阔持有的总额为385,937,166.00元的应收账款债权之收益权。河南裕阔承诺对于上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全体持有人的按期偿付承担连带回购义务;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身份证号:41042319570626****)和李凤娈(身份证号:41042319620618****)对上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按期偿付以及河南裕阔的按期回购义务(连带)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3、摩山保理拟向“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持有人和/或管理人出具差额补足承诺函,同意对上述“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当期产品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

  4、如“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在固定到期日未支付当期应支付的全部偿付价款(当期产品的本金及预期收益),且相关债务人、回购义务人和担保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偿付(或回购)义务,而导致摩山保理根据《河南裕阔差额补足承诺函》的约定就其差额补足义务履行了代支付义务,摩山保理在偿付相关款项(包括固定到期日应还未还的本金、预期收益,以下简称“相应代偿款项”)后,即取得“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及其持有人对河南裕阔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并可向河南裕阔行使追偿权。

  四、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差额补足义务人(甲方):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加枫路26号108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222号(力宝广场)2301室

  法定代表人:张明

  债务人(乙方):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汝州市新体育场足球场三楼301室

  法定代表人:杨永河

  反担保保证人1: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694904919

  法定代表人:李留法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21日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汝州市广成东路南侧

  通讯地址:汝州市广成东路63号天瑞大厦

  经营范围:控股、投资;计算机及软件应用服务;科技服务;机械设备及矿山设备销售、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销售,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建筑材料批发;企业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和其他专业服务;旅游开发经营;铝业经营;资源开发经营。(以上范围中涉及审批的项目凭相关许可证经营)

  关联情况: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反担保保证人2:李留法

  李留法,男,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身份证号码:41042319570626****,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反担保保证人3:李凤娈

  李凤娈,女,李留法配偶,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身份证号码:41042319620618****,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以上反担保保证人1、反担保保证人2和反担保保证人3在以下合称为“反担保保证人”或“丙方”)

  1、丙方之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1.1 甲方因承担《差额补足承诺函》项下的差额补足责任,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要求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1.2甲方与反担保保证人2签署《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反担保保证人2以其合法持有的天瑞集团约3.335%的股权(6670万股)为甲方在《差额补足承诺函》、《财务顾问服务协议》以及本合同项下对中原裕阔、河南裕阔享有的全部债权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同时,丙方同意为反担保保证人2在《股权质押合同》项下违约责任及支付义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1.3 中原裕阔、河南裕阔发生《财务顾问服务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情形或者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依据《财务顾问服务协议》要求中原裕阔、河南裕阔承担相应责任,也有权依据本合同直接要求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及其范围

  2.1甲方在《差额补足承诺函》项下享有的全部债权

  2.2甲方在《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对反担保保证人2享有的全部债权

  2.3甲方在《财务顾问服务协议》项下对乙方享有的全部债权

  3、丙方的担保期间

  丙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间为主债权存续期间及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2)年。

  4、反担保保证方式

  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责任(包含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5、丙方的声明、保证和承诺

  5.1丙方的财务状况良好,有能力为主债权提供保证,其财务状况未受并且不会因现有的或潜在的任何仲裁、诉讼或行政程序而受到不利影响。

  5.2接受并配合甲方对丙方保证资格、权限、资信状况和代偿能力的核查,配合甲方对乙方进行定期或随时检查、了解和监督。

  五、董事会意见

  此次摩山保理为中原裕阔、河南裕阔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并为中原裕阔、河南裕阔在贵州场外机构间市场有限公司挂牌转让并发行的“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的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是摩山保理在原有保理业务模式基础上的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且有天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留法和李凤娈作为反担保保证人向摩山保理的差额补足服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不良影响。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决定同意摩山保理为“中原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河南裕阔收益权转让计划”的当期产品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摩山保理拟提供“中原裕阔信用增进服务”和“河南裕阔信用增进服务”的事项,摩山保理在原有保理业务模式基础上的创新业务发展的需要,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括本次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在内,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为25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11.35%;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0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37.36%,不存在逾期担保。

  八、其他

  1、本次公告披露后,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展情况。

  2、备查文件目录:

  1)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 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4) 反担保保证担保合同

  5) 股权质押合同

  以上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90 证券简称:法尔胜 公告编号:2018-009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定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董事会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合规。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8日~2018年3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15:00 至2018年3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

  7、会议的出席对象:

  (1)凡2018年3月2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中原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提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上海摩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河南裕阔商贸有限公司拟挂牌转让并发行的收益权转让计划的本金及预期收益的按期偿付提供差额补足的信用增进服务的议案。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见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刊登在2018年3月14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www.cninfo.com.cn,提请投资者查阅。

  三、提案编码

  ■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8年3月26日9:00~11:30,13:30~16:00

  2、登记方式:传真方式登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3、登记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0-86119890

  传真:0510-86102007

  4、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及相关复印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510-86119890,传真:0510-86102007。

  2、联系人:陈斌雷

  3、会议费用: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各项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0890”,投票简称: “法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 “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指示 :

  ■

  委托股东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8年 月 日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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