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22亿元(含本数)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3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7)。

  公司于2017年5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SCP170号),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内容,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2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20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申请获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6)。

  公司于2017年6月发行了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17东方园林SCP001,债券代码:011761035),发行总额10亿元,发行利率6.29%,期限270天,起息日为2017年6月7日,兑付日为2018年3月4日。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7-07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兑付工作,兑付本息金额合计人民币1,046,528,767.12元。超短期融资券兑付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近日,公司在中市协注[2017]SCP170号注册通知书的额度内完成了2018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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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028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日收到安徽省亳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的《成交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亳州市园林绿化PPP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56,829.93万元

  4. 建设内容:两个高速(国道105亳州北高速路和国道311亳州东高速路)出入口景观改造提升、34段新建道路周边绿化和新建高铁站公园。

  5. 合作期限:15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9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亳州市位于安徽省西北部,全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8522.58平方公里,总人口646.8万,辖乡镇79个,街道10个。2017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1184亿元,增长9.2%,居全省第一位;财政收入171亿元,增长16%;固定资产投资1067亿元,增长2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51亿元,增长11.9%。

  (以上信息来自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zhou.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小忠

  注册资本:16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新洲区三店街西黄村

  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通讯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对科技行业投资;(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

  2、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院104号楼6层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及股权比例: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协助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的融资;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施工;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88%;

  联合体成员——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施工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股权范围内的投资及资质范围内的设计等工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

  政府持股占项目公司的10%。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56,829.93万元,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PPP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PPP项目合同,并依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PPP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中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三日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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