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8-01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房”或“公司”)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投控”)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A股:证券简称:深深房A,证券代码:000029;B股:证券简称:深深房 B,证券代码:200029)自2016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详见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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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停牌期间安排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深投控及对手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继续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沟通与论证,更新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及其他相关文件。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系行业龙头类资产,资产规模较大,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使得重组方案需跟监管部门进行反复的沟通及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同时因有效期要求尚需履行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程序及更新标的资产审计报告,而体量较大尚需一定时间。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 必要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大公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 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18-013)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
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房”或“公司”) 因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股票(A股:证券简称:深深房A,证券代码:000029;B股:证券简称:深深房B,证券代码:200029)自2016年9月14日开市起停牌。2016年9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公告》(2016-025号),自2016年9月30日开市起转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
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本次重组方案仍需进行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3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3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关于本次重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停牌期间发布在指定媒体上的重组进展公告,并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重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组织有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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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继续停牌的原因
公司原计划于2018年3月14日前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深圳市国有企业改革,交易结构较为复杂,拟购买的标的资产系行业龙头类资产,资产规模较大,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使得重组方案需跟监管部门进行反复的沟通及进一步的商讨、论证和完善,同时因有效期要求尚需履行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程序及更新标的资产审计报告,而体量较大尚需一定时间,因此公司预计无法在2018年3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
三、预计复牌的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中小股东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8年3月1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预计将在2018年4月14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四、相关承诺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交易各方的方案谈判、标的资产与交易对方的尽职调查、标的资产的审计、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国资备案以及必要的监管沟通等相关工作。如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签署重组协议,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的最新规定,公司承诺,若无法在一个月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且未申请延期复牌的,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将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同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五、风险提示
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