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以现场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公司于2018年3月6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3、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为7人,实到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刘凯列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公司于2018年2月12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金明先生的辞职报告,李金明先生辞职后公司尚未聘任财务总监,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刘凯列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生效后至公司聘任财务总监止。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