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8-03-14 来源: 作者: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6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8年3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8年3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9名,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代为出席董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暨购买股权的议案》,议案详情参见2018-047号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进一步保障公司经营的资金需要,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根据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申请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以下简称“债权融资计划”)的方式筹集资金,拟发行金额为人民币30亿元,具体方案如下:

  1、注册额度: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与投资者协商确定。

  4、还本付息方式:结合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

  5、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权融资计划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改善债务结构、用于偿还、置换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投资建设项目中的一种或多种。

  6、发行方式:采用持续发行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备案有效期限及注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及相关规定择机一次性/分期发行;由主承销商担任簿记管理人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7、发行对象: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8、为保证公司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申请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申请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嘉兴臻子利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8号公告。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议案详情参见2018-049号公告。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拟于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2018-050号公告。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7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

  有限公司45%股权转让项目

  暨购买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标的: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债权。

  标的金额:由于该项目目前尚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357,548万元,具体竞拍金额尚未确定。

  风险提示:因为上述股权竞拍项目需通过产权交易机构以挂牌、摘牌方式实施,如公司最终能成功摘牌,尚需和相关交易对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目前具体竞拍金额及能否成功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交易概述

  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其持有的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物房地产”)45%股权及相关债权,预挂牌起始日为2018年2月11日,预挂牌结束日为2018年3月14日,转让底价:357,548万元。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参与此项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办理与本次股权竞拍项目的相关事宜。

  本次拟购买股权及授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如本公司最终成功摘牌,将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及披露程序。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三)注册地(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兴国路21号保利中达广场2号楼广物中心26楼;

  (四)法定代表人:文山;

  (五)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2311299283;

  (七)主营业务: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针、纺织品,纺织原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物业管理,仓库、房屋租赁,汽车租赁;以上相关信息咨询、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停车场经营;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物流代理服务,仓储代理服务,仓储咨询服务。

  (八)主要股东:广东省广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九)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公司关联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南方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信息显示,广物房地产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名称:广东广物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45%股权及相关债权;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三)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

  (四)注册地(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香山大道2号(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内);

  (五)法定代表人:罗荣光;

  (六)注册资本: 11,000 万元;

  (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00066824323X3;

  (八)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九)目前股东情况为:

  ■

  (十)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广东粤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产权交易合同需在确认成功摘牌后方能签署。

  五、购买股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股权竞拍项目受让成功,公司将成为广物房地产公司的股东,该笔投资将成为公司重要的单项资产。公司将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核算投资收益。但目前公司无法确定最终是否能成功取得上述项目。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8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嘉兴臻子利

  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嘉兴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臻子利房地产”)以转让嘉兴翡丽湾项目以特定资产收益权方式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金额7亿元的信托融资,期限18个月,作为担保:嘉兴臻子利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嘉兴臻子利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嘉兴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年10月19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富水路32号504室;

  (五)法定代表人:宋友强;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八)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嘉兴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0月19日正式成立,暂无审计报告。

  (九)项目情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嘉兴臻子利房地产以转让嘉兴翡丽湾项目以特定资产收益权方式向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金额7亿元的信托融资,期限18个月,作为担保:嘉兴臻子利房地产拟以其持有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上海臻子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所持有的嘉兴臻子利100%股权提供质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嘉兴臻子利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嘉兴臻子利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4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49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

  房地产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投信托”)提供的不超过3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苏州胜博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胜博晖房地产”,系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以其名下的宁波海曙区商住用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审批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杭州金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6年08月01日;

  (三)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四)注册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绿汀路1号3幢116-9室;

  (五)法定代表人:江河;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旅游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物业管理服务。;

  (七)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上海爵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以上2016年财务数据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立信中联审字[2017]D-0019号审计报告。

  (九)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十)项目概况

  ■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拟接受中建投信托提供的不超过3亿元贷款,期限12个月,作为担保:苏州胜博晖房地产以其名下的宁波海曙区商住用地提供抵押,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交易旨在增强杭州金臻阳房地产的资金配套能力,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杭州金臻阳房地产系公司合并会计报告单位,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其的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含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1346.95亿元,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外,公司对外担保金额58.52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71 证券简称:阳光城 公告编号:2018-050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3月29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3月28日~3月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至2018年3月2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嘉兴臻子利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杭州金臻阳房地产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提案1为普通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上述提案2-3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3月1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外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通讯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4︰20。

  (三)登记地点:福州市台江区望龙二路1号国际金融中心45层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信建、张龙

  联系电话:0591-88089227,021-80328607

  传真:0591-86276958,021-80328600

  (五)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1,投票简称:阳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3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3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3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如下表决权:

  ■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限期:

  委托书签发日期:

  受托人签名:

  受托身份证号码:

  备注:1、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的选择栏目上划勾,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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