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8-03-14 来源: 作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已于2018年2月6日在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发布了《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根据《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在申购/赎回选择期结束的次日,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执行基金的正式转型,《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该日起正式生效,《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未赎回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其持有的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默认结转为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现将具体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变更登记的结果

  2018年3月14日,基金管理人将申购/赎回选择期间投资者未赎回的原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统一变更登记为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代码不变。

  自2018年3月15日(含)起,原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持有的本基金的份额情况及其分红方式,分红方式以销售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生效

  根据《关于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4日(含)起正式生效,《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融通通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转型为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将按照《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享受权利并承担义务。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2、本基金的第一个封闭期为自《融通通裕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下一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至三个月后的对应日的期间,以此类推。如该对应日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日。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3、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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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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