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回复的公告

2018-03-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18年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2月11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0092号)(以下简称" 通知书")。

  公司已会同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资料补充和问题回复,现根据规定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资料。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同意后方可实施。本事项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井神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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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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