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的

2018-03-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一)项等的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之日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已采取各项经营措施促进公司基本面的好转,积极探索和布局环保、公共安全、综合管廊、安全云平台等多个极具发展空间的新业务领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前三季度已实现扭亏为盈。公司已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了《2017年度业绩快报》,具体情况请查看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财务部门正在对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数据进行汇总核算,公司将按时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敬请期待。未来,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2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期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23-68467829/68467886

  传真:023-68465683

  电子邮箱:lins@mas300275.com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4日

本版导读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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