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2018-03-14 来源: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2015 年、2016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并且截止于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日起实行退市风险警示。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T河化,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

  二、申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 年《审计报告》,公司2017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88.1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946.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330.14万元。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正值,且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决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如获批准,公司证券简称将由"*ST河化"变更为"河池化工",证券代码仍为 000953,日涨跌幅限制由5%恢复为10%。2018年2 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2018年2月27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2018年3月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公司管理部发出的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并要求年报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目前公司及年报审计机构正在积极对问询函中相关问题进行回复,公司将尽快完成《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能否获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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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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